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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82
雇工人是具有特定法律身份的雇佣劳动者,地位高于奴婢而低于凡人。根据下表可推知
时间具体规定
明初庶民不得蓄奴,但可蓄养雇工人。雇工人经济地位低下,社会上往往将他们视同奴婢
明万历时将雇佣劳动者按长工、短工加以区分,受雇时间长、立有文书者以雇工人论,临时雇佣者则视同凡人
清乾隆时(1740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规定,农业雇工平时与雇主“同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者”俱依凡人论断

A.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B.政府强化对农业雇工人身束缚
C.农业雇工人法律地位逐步提升D.新的生产关系产生并得到发展
21-22高三下·江苏徐州·阶段练习
知识点:租佃关系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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