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1 组卷215
唐朝是中国古代制度建设和治理手段发展的重要时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代官员考核的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指德义有闻”“清慎明著” “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把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职官分为二十七类,而订出业务上的二十七种考核标准。四品以下官吏的考核先由中央各官署和地方长官进行考核,然后将考状上报尚书省,之后再由吏部进行覆考,覆考结果则为官吏升降任免的依据。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材料二 (斗讼告祖父母父母篇)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疏】议曰: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名例同居相为隐篇)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疏】议曰:谓谋反、谋大逆、谋叛,此等三事, 并不得相隐,故不用相隐之律。

——《唐律疏议》

材料三 唐兴,初未服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藩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云。

——《新唐书·地理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唐中央主管官员考核的机构并概括唐朝官员考核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简述《唐律疏议》对于“告祖父母、父母”的具体规定。并结合所学,概括指出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唐朝管理边疆的主要机构,并概括指出唐朝与各民族进行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方式。
21-22高二上·浙江宁波·期中
知识点: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朝采取由吏部对全体公职人员进行政绩考核的考课制度,正所谓“纤介之迹,皆属考功”。考课的标准可分为为官道德和任职才能两方面。为官道德为“四善”:即“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任职才能按照官员的不同职责分为“二十七最”,如“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其考课方法是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考课标准,分别为上上、上中、上下……下下九个等级。办法规定,“进考之人,皆有定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另外,唐朝还在不同时期临时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考课标准,如贞观年间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考课的奖惩大致有职位变动、品阶升降、俸禄增减、荣辱与夺等。贞观二十年,巡察使进奏地方官考课等第后,太宗亲自决断,“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

——据《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等整理

材料二   宋代和明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比较表


宋代明代
地方行政设四监司,分掌财政、军政、刑法及仓谷;各州加设通判,知州发出的政令须由通判副署;通判可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的得失各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及司法,互不统属,直隶中央;分封子孙为王,以镇守地方,屏藩皇室
监察制度设独立的谏院和御史台,监察百官,以监督宰相为要务中央设都察院,监察百官;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考课制度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考课制度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宋、明两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异同。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朝采取由吏部对全体公职人员进行政绩考核的考课制度,正所谓“纤介之迹,皆属考功”。考课的标准可分为为官道德和任职才能两方面。为官道德为“四善”:即“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任职才能按照官员的不同职责分为“二十七最”,如“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其考课方法是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考课标准,分别为上上、上中、上下……下下九个等级。办法规定,“进考之人,皆有定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另外,唐朝还在不同时期临时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考课标准,如贞观年间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考课的奖惩大致有职位变动、品阶升降、俸禄增减、荣辱与夺等。贞观二十年,巡察使进奏地方官考课等第后,太宗亲自决断,“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

——据《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等整理

材料二 宋代和明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比较表

宋代明代
地方行政设四监司,分掌财政、军政、刑法及仓谷;各州加设通判,知州发出的政令须由通判副署;通判可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的得失各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及司法,互不统属,直隶中央;分封子孙为王,以镇守地方,屏藩皇室
监察制度设独立的谏院和御史台,监察百官,以监督宰相为要务中央设都察院,监察百官;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考课制度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考课制度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宋、明两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异同。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按唐制,由吏部考功司主管官吏考课事宜。三品以上官由皇帝亲自考核。考课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各部门的主管长官根据国家规定的“四善”、“二十七最”的标准,对所属的流内官进行年终考核。考课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法,“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经过考核,定出上、中、下三等九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考课标准和奖惩办法。唐朝考课,前期过严;“安史之乱”以后,则失之于过宽。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重要制度》

材料二   按宋制,于州上设“路”,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路设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使分别执掌军政、财政、司法等事,号为“监司”,互不统属,相互监督,各自对皇帝负责。监司负责考课州县,监司之间也实行互监法,以防止失监、漏监。但宋朝从太祖时起,便优待职官,一入仕途,不问治绩劳逸,只要无大过错,照例文官三年一升,武官五年一迁,“贤愚同等,清浊一致”。虽有考官之法,大都流于形式。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与监察: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法律传统》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唐代考课制的特点及变化。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地方考课与监察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消极影响。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