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6 组卷154
清末新政与工商业发展。

材料 晚清新政时代,由度支大臣载泽兼任督办盐政大臣,有全国盐政行政用人之权,并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之《中英商约》中商讨有关免厘加税之条款。清政府为发展工商业,于19038月成立商部,以载振为商部尚书且伍廷芳、陈壁为左右侍郎,其职责为管辖所有工商路矿和农垦、农牧方面的事务。商部成立后,制定并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法,提倡私人资本办实业,以立法形式给工商业者的经营活动以某种保护,还颁布了《奖励公司章程》《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规定了对补办及经营工商业的奖励办法,如凡集股五十万至五千万的工商业者,奖以商部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加以七品至头品顶戴。虽然实际得到奖励的人微乎其微,但这一政策的颁布,多少对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激励的作用。

——摘编自章开沅、朱英主编《中国近现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新政发展工商业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新政发展工商业的意义。
22-23高三上·湖北十堰·阶段练习
知识点:清末新政清末新政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类题推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02年,清政府在“帑项奇细”、“库储一空如洗”的财政困境中,开始注目于“商政”,讲求商务,于翌年7月在中央设立商部,以为“振兴商务”之地。商部之设,由政府出面倡导实业,不能不说是一个大变化。

商部成立后,即着手制订商律,先后颁行了《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会简明章程》等一系列商法。这些商法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但为工商业者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合法权利提供了某种保护.也为解决商事诉讼提供了若干法律依据,因而又多少改变了崇本抑末、重农抑商的古老传统,对于扭转“狂于积习”、“耻言贾易”、卑商贱商的社会风气也还是有些好处的。1906年,清政府对中央各部进行改组,将工部并入商部,成立农工商部,将原由商部管辖的轮船、铁路、邮政事务划归新设立的邮传部,继续推行商部的奖励实业政策。同年颁布了《奖励商勋章程》,第二年又先后颁行了《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和《奖励华商公司章程》。这些章程构成了清政府奖励实业政策的基本内容。奖励可分三类:一是有高超技艺的手工艺人和有所发明创造者,二是实业提倡者,三是投资于实业者。章程中规定,办理1000万元以上实业者赏给男爵,办理2000万元以上实业者赏给子爵。“由是国人耳目,崭然一新,凡朝野上下之所以视农工商,与农工商之所以自视,位置较重。曾一度出现“‘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的局面。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发展实业政策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清政府调整政策的意义。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