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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9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清初赋税征收实行人丁,土地双重标准。康熙年间,土地所有权和耕作权相分离的永佃制有所发展。由于人口增长快于土地面积的增加,土地又不断集中到大地主手里,无地农民被迫遮隐。再加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冲击,土地买卖及流转速度加快,农民流动频繁,按人丁征税难以控制。传统的丁银征收制度一再激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赋税制度的改革已迫在层睫。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滥生人丁,水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亩中,“摊丁入亩”,排丁入亩是明代一条鞭法改革的继续和发展,将税收归并为单一的土地税,简化了税收的原则和手续,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减少了户口隐漏。为建立起集中管理和监督的财政体制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与以往赋役制度密切联系的人丁编审制度也因此夫去意义,并于乾隆十七年最终停止,农民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之上,大量剩余劳动力可以流动、佣工、经商、从事手工业。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实行“摊丁入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实行“摊丁入亩”的历史意义
21-22高二上·安徽淮南·期末
知识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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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前期均田制下,户籍制度极为严密,其意义在于加强对“人”的控制以达到对土地、赋税的控制。唐朝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要求获得更多的自由权,并随着乡村财富力量的崛起和贫富分化的加强,按丁计征的赋税制度和按身份等级配置土地资源的土地制度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宋代户籍制度以控制民户财产为主,这有利于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民人身自由加强,为商品经营、城市发展提供了广大的自由劳动力。

——摘编自曹端波《唐宋户籍制度的变革与社会转型》

材料二   “一条鞭法”的实施废止了以户丁为主征调赋役的办法,改以田亩为主要征调对象。黄册再也不能称作“赋役黄册”了,只具有人口统计的作用。赋役银由政府官收官解,里甲组织丧失了原有的征解税粮、编派徭役的功能。一些少田或者无田的农民逐渐减轻或者摆脱了徭役的压迫,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到清朝, “摊丁入亩”的推行,把丁银全部摊入田赋之中,延续了约两千年的人头税从此不再单独征收,劳动者人身不再成为赋役征发的依据,传统的人丁、土地双重的征发赋税标准演变为仅以财产(土地)为依据的单一赋税标准,这对清代前期以人丁编审为主体事务的户籍制度可以说是釜底抽薪,把一些卑贱地位的人列入平民户籍。

——摘编自王威海《中国户籍制度——历史与政治的分析》


(1)根据材料一指出自唐至宋户籍制度的变化,并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户籍制度发生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谈谈你对户籍制度变革的认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明末清初,农民起义频发,规模浩大的农民起义战争一波又一波地在全国十余个省席卷开来。康熙登基前,全国耕地面积只有五百四十九万二千余顷,不及明代初统计耕种土地额的十分之六。而山海关外广大地区,更是“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清政府的盘剥使赋税变得更加紊乱,摊派也增多了,在宣布废除明代的“三饷”后,又按照明制逐年征收“加派”的税银。

雍正元年(1723年)颁发诏令:“自次年伊始将丁银均派到地亩之中,造册征收,在全国推行单一赋税征收标准的‘摊丁入亩’税制改革。”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具体做法是:一是明中期实行的一条鞭法继续施行,个别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摊丁入亩政策在乾隆执政年间通行全国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二是将丁银摊派到田赋中征收,取消了以前的“丁税”,黎民百姓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赋税负担相对加重,一定程度上限制或者缓和了土地兼并之风;三是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加速人口的流动,农民和手工业者得以自由迁移,买卖劳动力。

——摘编自李顺明、李济南《“摊丁入亩”对当前我国财税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摊丁入亩”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摊丁入亩”改革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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