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35
宋仁宗时国家规定:佃户迁徙无须地主开具证明,收获完毕,结清账目便可离开,地主不得无理阻拦。这意味着
A.货币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 | B.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根本改变 |
C.佃户基本摆脱地主对生产过程的干预 | D.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 |
20-21高一上·吉林延边·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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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包租制的租佃关系取得了支配地位。地租数额固定,主佃双方恪守“丰歉两无加减”的约定,佃户甚至逐渐获得了永久耕佃即“永佃”的权利。他们还要求获得转让所佃耕土地的权利,形成了事实上的“一田二主”甚至“一田多主”现象。这
A.强化了佃农人身依附关系 | B.巩固了封建的小农经济 |
C.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 D.改变了地主土地所有制 |
明清时期,包租制的租佃关系取得了支配地位。地租数额固定,主佃双方恪守“丰歉两无加减”的约定,佃户甚至逐渐获得了永久耕佃即“永佃”的权利。他们还要求获得转让所佃耕土地的权利,形成了事实上的“一田二主”甚至“一田多主”现象。这
A.改变了地主土地所有制 | B.极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
C.巩固了封建的小农经济 | D.消除了佃农的人身依附 |
明朝万历年间的东南省份,佃户在获得永佃权的基础上,可以对自己佃种的土地自由买卖、典押,取得与地主“同等”的地位;有的佃农将自己佃种的土地,转手租给别人,自己成为“佃主”。这个现象表明
A.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革 | B.社会等级差距日益缩小 |
C.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 | D.土地兼并现象愈演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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