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76
《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这表明( )
A.德意志帝国确立了近代政体 | B.德意志皇帝是专制君主 |
C.德意志帝国没有任何民主可言 | D.与英国政体毫无二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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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这说明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
A.议会丧失了立法权 | B.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
C.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未变 | D.保留了普鲁士的专制传统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可见德意志是
A.君主专制政体 | B.君主立宪政体 |
C.民主共和政体 | D.议会共和政体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这反映了德意志帝国( )
A.议会从属于普鲁士王国 | B.统一前后政治制度没有变化 |
C.含有浓厚的专制主义特征 | D.体现出民主政治的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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