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4 组卷310
在古罗马,嫁资主要指女方父辈等以维持婚姻生活为目的而向女方丈夫赠送的各种物品或货币。共和国后期及查士丁尼皇帝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妻子享有绝对的嫁资返还请求权,并且优先于债权。这一规定,反映了
A.古代罗马婚姻关系极不稳定 | B.说明了女性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
C.罗马法蕴含着自然法精神 | D.婚姻关系影响着立法的内容 |
2021·安徽安庆·三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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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规定:如果丈夫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背负了债务,则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妻子享有的嫁资(陪嫁钱财或物品)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这一规定,反映出
A.法律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 B.公民的债务权不受法律保护 |
C.婚姻关系影响着立法的内容 | D.古代罗马婚姻关系极不稳定 |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古代罗马法,主要涉及到妻子嫁资返还优先权和受监护人的损害赔偿优先权。罗马法规定:如果丈夫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背负了债务,则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妻子享有的嫁资(陪嫁钱财或物品)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这一规定反映出
A.法律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 B.公民的债务权受到法律限制 |
C.婚姻关系影响着法律的制定 | D.古代罗马婚姻关系极不稳定 |
罗马法规定,如果丈夫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背负了债务,则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妻子享有的嫁资(陪嫁钱财或物品)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这一规定,反映出
A.妇女社会地位逐步得到提高 | B.公民的债务权不受法律保护 |
C.法律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 D.古代罗马婚姻关系极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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