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208
北魏均田制规定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土地,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这一规定
A.有效抑制地主兼并小农土地 | B.实际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 |
C.“复辟”西周时期的井田制 | D.表明国家对土地绝对处置权 |
2021·辽宁铁岭·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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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实行均田制,每一丁男丁女在及丁年龄内可授露田40亩,备耕田40或60亩,每一丁男另授桑田20亩,子孙可以承袭,具有永业性质。据此可知,北魏均田制
A.根本上抑制了土地兼并 | B.有利于江南的农业开发 |
C.利于国家对小农的控制 | D.目的是对无主荒地开发 |
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主要内容为: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不授桑田;年满70岁或死亡者,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为世业;露田不得买卖,桑田限制买卖。这一规定
A.标志土地私有制确立 |
B.保障个体小农经济的稳定 |
C.解决了土地兼并问题 |
D.促进北魏盛世局面的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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