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5 组卷459
唐代均田令规定,官吏和勋官可以按照品级占有数量不等的官人永业田和勋田;还规定宽乡有剩田处可以占田过限。这些都给地主官僚多占田地提供了合法的根据。据此可知,唐初期
A.自耕农的数量急剧减少 | B.均田授田以官僚为主要对象 |
C.客观上利于均田令推行 | D.实行了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
2021·江西南昌·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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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通典·田制》规定:凡18岁以上男子受永业田20亩,死后可以继承;受口分田80亩,死后归还国家。凡有爵级、官品、勋级者,可依爵级、官品请受永业田5顷至100顷。据此可知,唐代均田制下
A.有利于加速土地兼并 |
B.地主官僚的土地被重新分配 |
C.土地国有化程度提高 |
D.特权阶层对土地的占有受限 |
《通典·田制》规定:凡18岁以上男子受永业田20亩;凡有爵级、官品、勋级者,可依爵级、官品请受永业田5顷至100顷。据此可知,唐代均田制下
A.小农经济日益壮大 |
B.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大量土地集中到了官僚阶层手中 |
C.土地国有化程度提高 |
D.特权阶层对土地的占有受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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