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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48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帝国根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材料二     独立战争的胜利推翻了英国政府的殖民统治,美国人民开始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确立美国的民主制度。结果在相当长时间内未能建立起有一定权力的并对各州有约束力的中央政府。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按照联邦宪法的规定美国的新政体采取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而又相互制衡的方式。

——摘编自张友伦《美国民主制度的形成、发展和问题》


(1)阅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美国确立的民主制度原则, 并简析其确立的背景。
19-20高一上·云南昭通·期末
知识点:1787年宪法的背景、内容和原则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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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力,如立法、征税、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发行货币、统领全国军队、对外宣战和缔约等。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但是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其余未列明的都属于各州或人民。

宪法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对联邦政府权力进行分割。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最高法院行使,三者相互制约。

宪法坚持人民主权原则,规定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候选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总统和议员均实行任期制。

——摘自赵世瑜刘北成主编《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

材料二   第二条   帝国依据本宪法挽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五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二十条   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对皇帝任命的宰相行使预算审核、行政建议诸权利。

第六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摘自《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美德两国宪法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答影响一个国家政治制度选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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