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8 组卷440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确立起“催科四法”,要求每年征发赋役之时,每五户或十户为一单位,将每户田亩数、银米数、应完份数和限期,开列其上,一联三票(分交州县存档、差役应比和税户执有),发给甲首,挨次催缴,官吏不得插手,令自封投柜。“催科四法”的颁行
A.增加了基层赋役征收管理的成本 | B.有利于遏制民间土地户口隐匿现象 |
C.开户籍管理和赋役征收结合先河 | D.规范了基层赋役征收的原则和程序 |
2021·辽宁丹东·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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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土了长沙走马楼西汉简《都乡七年垦田租簿》和青岛土山屯西汉简《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前者是关于临湘市都乡土地情况及田租数额的单项文书,后者是关于堂邑县地理范围、户口、垦田,赋役等多项内容的统计文书。这两则汉简可以印证当时
A.地方官员肩负经济发展责任 | B.赋税沉重使百姓生活困难 |
C.国家重视对地方经济的管理 | D.普遍实行封建土地私有制 |
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谕大学士、九卿等曰: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见(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由此可知,清初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举措的主要原因是
A.自然经济开始瓦解 | B.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
C.人地矛盾比较突出 | D.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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