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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5 组卷169
19世纪末,清政府规定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到1904年初,清政府却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等,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悉照国际惯例,仅须登记注册即可。上述变化主要说明
A.经济发展的环境趋向宽松B.政府放弃了经济垄断政策
C.商人实力与地位显著提高D.重农抑商退出了历史舞台
20-21高二上·山东聊城·期末
知识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