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难0.4 引用1 组卷119
1962年,中共中央文件指出,人民公社社员可以在公社分配的自留地从事家庭副业生产,同时规定自留地一般占当地耕地总面积的5%,允许长期归社员家庭使用。这一文件的实施在当时有利于
A.改变农村土地所有制性质 | B.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 |
C.适应农业生产复苏的要求 | D.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
2021·福建宁德·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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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3月,中央发文规定:社员可以经营自留地,分配给社员的自留地,一般占当地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长期归社员使用。后来中央又规定: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生产的农产品,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据此可知( )
A.土地所有制出现变革 | B.人民公社规模有所扩大 |
C.农村经济政策有所调整 | D.计划经济体制已被突破 |
1962年,中共中央制定“农村十六条”,规定“恢复社员的自留地,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担手工业的生产,开放农村集市贸易。”这一规定
A.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 |
B.标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 |
C.意在改变土地性质 |
D.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 |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实行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这一政策在当时
A.取消了农村的人民公社 | B.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 | C.清算了“左”倾错误影响 | D.改变了农村所有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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