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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4 组卷3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英国,宗教和慈善事业息息相关,如英国教会和修道院举办的养育院就承担了重大的社会救助任务。为了明确救助的准则,1601年的《伊丽莎白济贫法》规定“各教区对居住于本教区的贫民负有救济的责任"。英国民众一贯认为“美国社会只存在贯民,不存在贫穷问题,而贫穷只是个人的懒惰和无能造成的;救济不应该是国家的责任,对困难群众、农户的保障就是统治阶级的施舍。如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就规定了要安排贫困儿童去学艺,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必须送往贫民教养院”使其工作,而且不允许对其进行“院外救济”。英国在《伊丽莎白法案》中制定了相关要求,指出“用法令的方式规定济贫税由社会共同负担,用以救济无力为生的贫民,救济经费主要源于济贫税和志愿捐款,从而保证了救济经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摘编自王冲《近代中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特点比较分析》

材料二   明清政府除了在立法上支持农民社会保障事业,而且还注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调拨,鼓励民间和社会团体广泛捐赠,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事业中。对于能在救济灾荒、济贫、育幼和养老事业中有所作为的民间团体和组织,给予鼓励和奖赏,如对捐赠数额特别大者立坊牌旌表,如规模巨大的养济院、普济堂、栖流所、饭厂都得到过政府的经费支持。明清政府对待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不仅强调供养,而且重视教化工作,如建立善人、善堂、善事和功过格等成为教化工作的有力工具,明清政府除了通过税收等形式增加财政收入和对社会保障的支出,而且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和保障资金增值,加民间劝幕、买田收租增加利息、买店面收租生息等形式。

——摘编自《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


(1)根据材料,概括英国与明清中国社会保障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与明清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各自特点。
(3)我们应当以什么样的态度对特社会保障体系?
20-21高二上·辽宁沈阳·期中
知识点:民生问题、人文关怀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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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明清时代统治者受儒家“仁爱”“仁慈权威”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影响,提倡,“以德治人”“人治”和“教化”。政府除了在立法上支持农民社会保障事业,而且还注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调拨,鼓励民间和社会团体广泛捐赠。对于能在救济中有所作为的民间团体,不仅对捐赠数额特别大者立坊牌旌表,而且还拨给经费支持,如规模巨大的养济院、普济堂、栖流所、饭厂都得到过政府的经费支持,对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力量给予鼓励和奖赏,这在灾荒救济、济贫事业和育幼事业中都有体现。清朝学者沈之奇在《大清律集解附例》指出《大清律》已对养济院的养济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如“鳏、寡、孤、独,每月官给粮米三斗,每岁给绵布一正,务在存恤。”

——摘编自张建民周荣《明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与运转一兼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

材料二19世纪八十年代,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加剧,工人阶段为争取应有的生存保障而进行的斗争日益高涨。其中由于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民主党运动的影响,德国工人阶级的要求更加强烈。当时任德国首相的俾斯麦在德皇威廉一世支持下,果断采取“胡萝卜大捧”政策,一方面制定《社会党镇压法》抑制革命运动;一方面则采取软化政策,促进帝国议会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德国社会保障的宗旨是以维护社会安全、国民经济的稳定及在均衡发展条件下,进而开发人力资源。它虽有公平的内容,更强调自助和安全。它主要特点是实行“自助”原则,强调资金来源多元化,即保险最大部分由雇主与雇员共同交纳;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双方负担的比例,视险种的不同有所区别。养老保险由雇主与雇员平均分担;工伤保险完全由雇主负担;疾病保险顾主负担1/3,雇员负担2/3,这样有助于把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享受的基金与市场竞争的责任心联系起来。享受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一定的缴费年限,并根据个人过去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计发待遇,以政府必须通过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

——摘编自方青《西方近代工业化与社会保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政府推行社会保障的特点,并说明明清社会保障的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新内涵,并分析其形成的主要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明清时代统治者受儒家“仁爱”“仁慈权威”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影响,提倡“以德治人”“人治”和“教化”。政府除了在立法上支持农民社会保障事业,而且还注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调拨,鼓励民间和社会团体广泛捐赠。对于能在救济中有所作为的民间团体,不仅对捐赠数额特别大者立坊牌旌表,而且还拨给经费支持,如规模巨大的养济院、普济堂、栖流所、饭厂都得到过政府的经费支持,对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力量给予鼓励和奖赏,这在灾荒救济、济贫事业和育幼事业中都有体现。清朝学者沈之奇在《大清律集解附例》指出《大清律》已对养济院的养济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如“鳏、寡、孤、独,每月官给粮米三斗,每岁给绵布一匹,务在存恤。”

——摘编自张建民、周荣《明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与运转—兼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

材料二:19世纪八十年代,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加剧,工人阶级为争取应有的生存保障而进行的斗争日益高涨。其中由于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民主党运动的影响,德国工人阶级的要求更加强烈。当时任德国首相的俾斯麦在德皇威廉一世支持下,果断采取“胡萝卜大捧”政策,一方面制定《社会党镇压法》抑制革命运动:一方面则采取软化政策,促进帝国议会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德国社会保障的宗旨是以维护社会安全、国民经济的稳定及在均衡发展条件下,进而开发人力资源。它虽有公平的内容,更强调自助和安全。它主要特点是实行“自助”原则,强调资金来源多元化,即保险最大部分由雇主与雇员共同交纳;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双方负担的比例,视险种的不同有所区别。养老保险由雇主与雇员平均分担:工伤保险完全由雇主负担:疾病保险顾主负担1/3,雇员负担2/3,这样有助于把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享受的基金与市场竞争的责任心联系起来。享受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一定的缴费年限,并根据个人过去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计发待遇,以政府必须通过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

——摘编自方青《西方近代工业化与社会保障》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政府推行社会保障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新内涵,并分析其形成的主要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英国在向近代资本主义社会转型过程中,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变革,农村人口失去生计,流离乡土,成为“危险的职业讨饭阶级”。贫困人口的大量涌现,教会救济渠道已无法保证贫民生存所需,迫切需要政府介入。1601年,第一次以国家立法形式介入贫困救济的《伊丽莎白贫法》出台,授权治安法官以教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宜,征收济贫税及核发济贫费;凡年老及丧失劳动力者,在家接受救济;贫穷儿童则在指定的人家寄养;流浪者被关进监狱或送入教养院;将已安排工作但仍不愿劳动的人送入感化院或监狱。《伊丽莎白济贫法》的进步之处在于救济政策,其弊端也在于此,尽管政府主动承担了社会救济责任,但是并未将贫困救济视为一项常规的财政支出。

——摘编自张峰《试论都铎时期英国政府贫民救济政策的演变》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改革开放之后,党中央意识到单靠救济式扶贫,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将1986年以前主要通过救济的方式短期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或温饱问题的方式,转变到提高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实质上是对社会主义摆脱贫困初心的实践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成功使7亿多人口脱贫,扶贫事业取得了彪炳史册的成就。

——摘编自张梦菲《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救济式扶贫发展历程与经验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出台的背景,并指出其局限。
(2)比较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近代英国济贫政策相比,现代中国农村救济式扶贫的特点,并说明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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