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5 组卷146
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多通过察举推荐或对策选用监察官。西汉公孙弘在元光五年举行 的策试中取得第一,后迁御史大夫。北魏时期规定从对策高第者中选任御史。隋唐至明清多 注重选用进士作为监察官。古代统治者此举的主要目的是
A.保障官僚队伍具有优秀政治品德 | B.丰富封建官僚队伍的从政经历 |
C.确保监察队伍具备较高文化素质 | D.维护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权威 |
20-21高三上·全国·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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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元年(1425年)明朝开始设置巡抚,主要负责巡视地方、抚安军民、提督军务。巡抚在沟通中央与地方、加强行政效能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巡抚的制度化进程较快,制度化程度也较高。由此可知此时巡抚
A.设置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 | B.反映明朝君主专制的强化 |
C.仍是中央官没有实际权力 | D.从监察官外化为行政官员 |
下表是不同史籍关于汉代刺史的记载。据此能够认定的历史事实是,汉代刺史
记载 | 出处 |
“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列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 《汉书》 |
“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绶,有常治所……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 《汉旧仪》 |
“孝武之末始置刺史,监纠非法,不过六条,传车周流,匪有定镇” | 《后汉书》 |
A.位卑权重 |
B.权限不断扩大 |
C.居无常所 |
D.行使监察职责 |
明代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为“三法司”,如果在办案的过程中,刑部或大理寺错误严重,都察院有权对其进行弹劾,都御史还有提督各道、考察百官、朝会纠仪的权力。明代都察院
A.削弱相权并监督百官 | B.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
C.具有三权制衡的特点 | D.保障了国家机器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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