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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91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纵观明代各种文献,明代财政危机解决方式有二,一是以杨廷和为代表,二是以张居正为代表。

嘉靖初年,杨廷和“裁汰锦衣诸卫、内监局旗校工役为数十四万八千五百,减漕粮百五十三万二千余石。其中贵、义子、传升、乞升一切恩幸得官者,大半皆斥去”。到嘉靖八年,大学士李时称国家财政充盈,仅太仓所积“可支数年”。

张居正推行考成法以来,赋役征收成为考核重点。万历二年,因张居正的推动,便议定:“除完纳八分……仍照例每年带征二分。”即增加到“十分”才能考满。至万历四年,又规定:“见年应征钱粮完数不及九分,府州县掌印管粮官,照例降调。”进一步推广一条鞭法,加大折银范围和数量,并不断提高折价,其折价与粮价之间形成巨大的落差。这种折银方式,政府在田赋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获得3到4倍财政增量。——摘编自胡铁球《新解张居正改革

——以考成法为中心讨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杨廷和改革与张居正改革的不同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张居正改革的历史影响。
2020·湖南长沙·二模
知识点:张居正改革张居正改革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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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张居正)到万历九年(1581年)决定把一条鞭法推广到全国各地,使它成为全国统一的新赋役制度。这就是《明史·食货志》所说的:“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金募,……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把过去按照户、丁派役的方法,改为按照丁、粮(地)派役,也就是说,把徭役的一部分转移到税粮(土地)中去。
——摘编自樊树志著《国史概要》
材料二
农民继续“携家远徙”,四处流亡,清廷的赋役收入仍难得到保证。这时,统治集团中才开始有人尖锐地意识到,“丁、粮同属朝廷正供,派之于人与摊之于地,均属可行;然与其派在人而多贫民之累,孰若摊在地而使赋役均平?”清政府迅即采纳了这个建议,在不放弃丁银原额的前提下,只巧妙地改变一下征收方式,即将康熙五十年已固定的全国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余人丁应交纳的三百三十五万余两丁役银总额,平均摊入多到全国各省之诸州县的田赋银中,按每田赋银一两均摊了银若干计算,然后一起输纳征解。这就是所谓“摊丁入亩”制度。正式的摊丁入亩,始自雍正初年。
——摘编自白寿彝著《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明代“一条鞭法”和清代“摊丁入亩”在内容上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清代赋税制度改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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