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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28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材料 唐高祖李渊对于开唐功臣,按照功劳大小,给予一次或两次不等的“免死”资格。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定爵制九等,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唐代还为唐朝立下大功之人和对唐朝统治具有重大意义之人,进行赐姓,希望被赐姓者感恩图报、尽忠职守,成为唐朝的中流砥柱。贞观十七年,唐太宗下诏,命令为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与魏征等二十四名功臣画像并作题记,将画作保存在凌烟阁内,作为对功臣的表彰。“旌表”,就是由朝廷对孝悌节义者进行表彰,在其住所或家乡设立建筑等形式进行宣扬,甚至将相关事迹报送给史馆,载入国史。

——编自《新唐书》等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实施的目的。
19-20高二下·河北沧州·阶段练习
知识点:其他改革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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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材料一 唐高祖李渊对于开唐功臣,按照功劳大小,给予一次或两次不等的“免死”资格。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定爵制九等,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唐代还为唐朝立下大功之人和对唐朝统治具有重大意义之人,进行赐姓,希望被赐姓者感恩图报、尽忠职守,成为唐朝的中流砥柱。贞观十七年,唐太宗下诏,命令为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与魏征等二十四名功臣画像并作题记,将画作保存在凌烟阁内,作为对功臣的表彰。“旌表”,就是由朝廷对孝悌节义者进行表彰,在其住所或家乡设立建筑等形式进行宣扬,甚至将相关事迹报送给史馆,载入国史。

——编自《新唐书》等

材料二 2015年12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通过,对我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体系、制度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到目前,我国主要国家荣誉称号和政府奖励的种类有:军事类的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等;经济类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科技类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此外还有武警类、文艺类、教育、体育、文学、医学类等。2007年开始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经地方和各系统的推荐后,利用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然后按社会公众、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最后评选出获奖名单。

——摘编自彭怀祖《我国国家荣誉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等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实施的目的。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国家荣誉制度建设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历史意义。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材料一 唐高祖李渊对于开唐功臣,按照功劳大小,给予一次或两次不等的“免死”资格。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定爵制九等,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唐代还为唐朝立下大功之人和对唐朝统治具有重大意义之人,进行赐姓,希望被赐姓者感恩图报、尽忠职守,成为唐朝的中流砥柱。贞观十七年,唐太宗下诏,命令为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与魏征等二十四名功臣画像并作题记,将画作保存在凌烟阁内,作为对功臣的表彰。“旌表”,就是由朝廷对孝悌节义者进行表彰,在其住所或家乡设立建筑等形式进行宣扬,甚至将相关事迹报送给史馆,载入国史。

——编自《新唐书》等

材料二 国家荣誉制度作为一项体现尊重生命、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和尊重创造的精神价值的国家奖励制度,一方面是实现国家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制度保证,另一方面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彰显。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两次会议提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2015年12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通过,对我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体系、制度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到目前,我国主要国家荣誉称号和政府奖励的种类有:军事类的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等;经济类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科技类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此外还有武警类、文艺类、教育、体育、文学、医学类等。2007年开始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经地方和各系统的推荐后,利用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然后按社会公众、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最后评选出获奖名单。

——摘编自彭怀祖《我国国家荣誉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等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荣誉制度的执政理念并分析其实施产生的影响。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国家荣誉制度建设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现实价值。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代,唐高祖令裴寂等人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制定了《武德律》,并编纂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式。唐太宗时,房玄龄、长孙无忌主持对《武德律》进行长达十年时间的全面修订,形成《贞观律》。“凡削繁去蠢,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唐高宗时,又由长孙无忌等人编纂《永徽律》,同时还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统一注解。后世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看作唐律的代表,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宋代法制基本上沿袭了唐律,宋太祖时,由窦仪主持编纂了《宋刑统》,内容与唐律大体相同……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庚子事变后,清廷被迫宣布预备立宪和修订法律。1902年5月13日,清廷发布谕旨:“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照此谕旨,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人提出了“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专以模范列强为宗旨”的具体修律方针,得到清廷批准。……当然“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这也是所谓贯穿修律始终的“中体西用”原则。

——摘编自曾宪义、赵晓耕《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朝法律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修律的历史背景,并分析其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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