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较易0.85 引用8 组卷140
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刺史无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那国。其职级仅为六百石,但出巡时代表朝廷,可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高官和王国相,也可以监督诸侯王。与此同时,刺史职权虽重却又不能直接处理地方政务。这一制度设计
A.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矛盾尖锐 | B.体现了以小制大的政治智慧 |
C.表明了“推恩令”势在必行 | D.标志着汉代监察制度的完善 |
19-20高一上·河南郑州·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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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武帝时期的刺史一职主要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无固定治所。东汉光武帝时期,刺史有固定治所,实际上成为比郡高一级的行政长官,负责处理地方行政事务并可直接上奏皇帝。这一变化反映了汉代( )
A.监察制度的完善 | B.行政效率的提高 |
C.中央集权的强化 | D.官僚机构的膨胀 |
史料记载,汉初御史、丞相都行使监察职能,察无专区、责任不明;汉武帝时期创立刺史制度,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刺史察一州,监察对象除“豪宗强右”外,也包括朝廷在地方上设置的俸禄为两千石的官员(相当于郡守)。这一变化体现出
A.刺史制度加强了君主专制 | B.王国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
C.地方命官完全受控于刺史 | 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下诏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每个监察区设置一名刺史,全面负责监察区内的郡国官员。到西汉末期,刺史的职权逐渐强化,开始干预地方军政事务,其驻地也固定了。到了东汉时期,刺史已经成为掌控一州的封疆大吏了。这反映出汉代( )
A.地方治理日趋强化 | B.中央集权日益加强 |
C.刺史制度逐渐异化 | D.监察官员品级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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