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决胜全面小康,污染是一大短板。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动绿色发展已刻不容缓。要加快污染防治基础制度建设,尽快补上制度漏洞,2017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法(草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数十个重磅文件发布,2018年1月,已有数十条环保新政正式实施。要推动生态补偿、国家公园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应用等重点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对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地区严肃问责。中央要推动各地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环保督察。有关部门和地方可参照纪检系统举报平台,整合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国土,林业、建设等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的投诉渠道,建立全国统一平台,为百姓顺利举报环境问题提供便利。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我国政府在解决污染防治中怎样履职尽责?
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两周年,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作出法律规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的决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江保护相关工作。 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各地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沿江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流域环境风险隐患,长江沿岸线、港口粗放利用等问题。
(1)结合材料,运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知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假如你是人大代表,请谈谈应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履职。
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两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作出法律规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的决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江保护相关工作。 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和长江流域各地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沿江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流域环境风险隐患,长江沿岸线、港口粗放利用等问题。
结合材料,运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知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