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06
【加试题】省第一医院外科专家王大夫年初接受某医院的聘请,双方用手机短信约定月薪为18000元,每月先发13000元,余下年底结清。王大夫把约定工资的手机短信内容保存了下来。年底医院却未将剩余工资发给王大夫。王大夫依据手机短信与医院协商,医院方面解释说“手机短信的约定只是意向性的,不能算数,应以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为准。”无奈之下,王大夫把医院诉至法院,由于医院未能提供反驳证据,法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形式角度,分析王大夫保存约定工资短信的意义。
(2)该医院的行为属于何种违约类型,医院该选择何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形式角度,分析王大夫保存约定工资短信的意义。
(2)该医院的行为属于何种违约类型,医院该选择何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018·浙江杭州·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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