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结合本市实际,T市决定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小花和小美是该市某小学一年级的同学,除夕夜二人未经家长同意就约定到共同居住的小区广场燃放爆竹,该小区物业保安在现场但并未制止。燃放爆竹巨大的声响惊吓到了同小区赵某的宠物狗,宠物狗将小花和小美咬伤,幸亏路过的大学生及时救起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伤害。
T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节选) 五、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
电动车因其轻巧方便,已是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近期电动车引发火灾的新闻频见报端。某校高三(1)班学生以“珍惜生命 远离火患”为主题组成了研究性学习小组,下面是该小组搜集的相关资料。
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的法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二条: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在每层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应当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知识。 高层住宅小区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在高层住宅建筑单元入口处提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 关于在中秋节和十一假期 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近期,各地电动车火灾多发,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各镇街要利用中秋节和十一假期的时机,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组织清查。各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中秋和国庆节假日带队开展监督检查,上门现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拒不整改的,由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二、加大执法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对拒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安全隐患、甚至引发火灾的,坚决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xxxxxxx 烟台市xx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有同学说,对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依据群众呼声加重处罚。请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2)预防火灾,人人有责。为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共治共享积极参与,请你撰写一份倡议书提纲。
要求:①观点明确,紧扣主题;②科学术语使用规范;③至少答出三点。
(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许多居民饲养起了宠物狗,但由此引发的吠抚民、火美伤人、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会给其他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引发邻里矛盾。
赵某7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玩耍时,被王某牵着的烈性犬抓伤,随后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事发时,赵某在小区内散步,并未在现场。赵某赶来后,以王某对宠物管理不善和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为由提出赔偿要求。王某认为,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我没有过错,所以,我不需要承担责任。物业认为,物业不负责宠物的管理,狗咬伤居民与自己无关。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意合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事件中的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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