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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585
沈某与王某系情侣关系,在一年时间里,沈某共计向王某进行支付宝转账23400元,微信转账56077元。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本人王某不间断从沈某处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借到79477元。借款到期后,王某称沈某的转账记录大多为“1314”“520”和“920”等表达情感的数字,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款行为,拒绝还款。该案例中(     
A.借条属于重要的物证,沈某可据此要求王某偿还款项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根据现有证据王某承担不利后果
C.这些款项不会仅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
D.虽达成借款合意,但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不应认定为借款
2024·江苏南京·二模
知识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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