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容易0.94 引用4 组卷399
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一子一女。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小余。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A一半份额在内的所有财产都给女儿小王继承。2024年2月,余老伯因病离世。该遗产处理时,大儿媳代表孙女小小余(尚未成年)表示异议,理由是该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在此案中( )
A.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来解决遗产纠纷 |
B.有见证人见证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 |
C.小王已经依法取得房屋A的部分所有权 |
D.小小余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 |
2024·江苏南通·三模
类题推荐
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