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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15

生活在同一个社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本应是长期共存、互相依赖的关系,但因出现物业服务问题和欠费问题,他们却成了冤家对头。甲地某物业公司称:自其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便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和管理。现在很多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等各项费用,某物业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欠物业费的业主支付费用和相应的滞纳金。在承办法官与业主的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过程中,许多业主表示:“不是为了几千元线,是物业的服务、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确实有问题,既然物业公司的服务都‘打折’,为什么我们的物业费不能打折?”法官建议: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应注重收集证据,留存交纳物业费等收据,以“证据”抗排,拒缴物业费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1)上述案例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
(2)说明法官建议的合理性。
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中
知识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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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快速普及,同时也引发了争议。

甲居住在某小区,在办理入住时,同意小区的物业公司乙提取其人脸信息作为通行验证方式,但随后多次要求乙删除其人脸识别信息并为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均被乙拒绝。甲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在庭审抗辩中,乙以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系业主委员会同意为由拒绝为甲提供其他验证方式。人民法院认为该理由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相悖,不予支持,最终依法作出乙删除甲人脸信息并为其提供其他通行验证方式等判决。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1)结合材料并运用逻辑思维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不支持乙抗辩理由的推理过程。
(2)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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