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7 组卷265
2020年9月,徐女士入职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3年9月,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当天,公司向徐女士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徐女士告知公司,此时她己怀孕,但公司仍坚持终止与徐女士的劳动合同。本案中( )
①徐女士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②合同到期时,徐女士处于孕期,合同应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结束
③女职工怀孕期间,无论何种原因,用人单位都无权解除劳动关系
④徐女士处于孕期,用人单位应依法和徐女士重新签订三年期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俗称的“三期”),用人单位不得依据非员工主观过错、经济性裁员的原因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也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①徐女士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②合同到期时,徐女士处于孕期,合同应自动续延至哺乳期结束
③女职工怀孕期间,无论何种原因,用人单位都无权解除劳动关系
④徐女士处于孕期,用人单位应依法和徐女士重新签订三年期合同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23-24高二下·吉林·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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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某科技公司担任实验室研究员的职位,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女士每月工资为9021元。2018年6月,王女士休完产假后,因哺乳自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从事辅助性工作,没有进入实验室,在此期间正常上班打卡,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正常支付工资。2019年1月,公司以王女士不服从管理和长期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于是王女士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因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对特殊劳动者进行保护,违反法律规定
②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
④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于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②该公司存在歧视就业者的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王女士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未得到公司充分尊重
④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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