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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33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工伤问题难解决】

李某于2022年9月在A公司工作期间受伤。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并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同年12月,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请求被驳回。李某于2023年6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2022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李某和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23年2月,李某申请仲裁,裁决A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经济损失。李某对裁决其自行承担医疗费用这一结果不服,于2023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止纷争】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李某受伤对其生活产生较大影响,A公司因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面临赔偿损失的风险。双方纠纷持续两年之久,迟迟未处理完毕,都希望早日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且均有调解意愿。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李某与A公司就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1)从《法律与生活》的角度,分析该纠纷成功解决带来的启示。
(2)结合材料,运用联言判断的知识,说明认定李某为工伤的过程是如何正确体现逻辑规则的。
23-24高三上·甘肃白银·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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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乔某系某保安服务公司乘务管理员,于2020年1月入职,月均实发工资3500元,最后工作至2020年10月14日,当天在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职期间,保安服务公司未为乔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1年12月,某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乔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2年4月30日,某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为: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捌级。

保安服务公司认为,入职之时,其与乔某签订《乘务管理员劳动协议》,约定乔某自愿放弃社保,其工资中有一部分是社保补偿等;事故发生后,双方订立《协议书》,其中载明“……为向肇事方申请补偿,特向公司申请开具误工证明。此证明只限于本人向肇事方申请补偿之用,不会利用此证明对公司进行法律诉讼或责任追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故不同意向乔某赔付任何工伤待遇。2022年6月,乔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要求某保安服务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239509元。

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乔某的仲裁请求,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与仲裁结果一致。

(1)该案例需要补充当事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吗?为什么?
(2)分析案例并说明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警示。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黄某诉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付工伤保险金案,入选2021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起因】黄某是广东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后勤服务员。2019年11月7 日,黄某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七级。

【过程】2020年8月26日、12月15日,黄某两次向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新会区社保局”)申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供了医疗费票据等作为申请材料。黄某确认在其申请报销的两笔住院医疗费(总计194592元)中,用人单位已支付部分费用95828.5元,但其与用人单位就该笔款项的垫付产生争议,双方未能就该次工伤医疗费报销款项划入的银行账户达成一致,故无法提交填写完整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银行账号、垫付确认书等资料。新会区社保局审核认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为广东省统一文本格式,申请享受工伤医疗费待遇需用人单位在该表中盖章确认,而黄某未能提供该材料,故不予支付黄某该两笔住院医疗费用。黄某不服,诉至法院。


【判决】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不能将“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等资料"作为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前提条件。做出一审判决:新会区社保局于30个工作日内履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向黄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179377.76元款项的给付义务;驳回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1)法院认为,不能将“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等资料”作为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前提条件。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这一判断的合理性。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行政诉讼的意义。
(3)该案中相关规范性文件应该由原告还是被告提供?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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