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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27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一   飞某公司系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其为保护设备维修软件及计算机系统安全,开发了安全防护程序及“加密狗”工具。刘某未经飞某公司许可,从网上购得盗版“加密狗”,并利用电商平台向他人销售提供。经鉴定,盗版“加密狗”能够避开安全防护程序,获得受保护软件、文件的浏览使用权限。此外,刘某未经许可,通过分享网盘链接等方式向他人销售飞某公司维修软件等作品。至案发,刘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案例二   请求人甲工艺制品厂发现乙工艺品加工部未经其许可,生产制造了以其专利产品为零部件的祭祀用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仅有一个技术特征不完全相同,但属于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构成等同技术特征;且被请求人未能提供证据佐证,不能确定其具有先用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两则案例所涉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别,并说明惩治上述侵权行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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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知识产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著作权及其保护专利的取得及其保护方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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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提要】2021年5月,苏某某、林某某成立包装制品公司。为牟取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两人采购正版“剧本杀”盒装剧本,租赁了4处生产、仓储场所,陆续雇佣7名小工,从事扫描、美化修图、排版、印刷、装订、客服、发货及售后等工作,共制作《来电》《群星》等130余种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经重新扫描、排版、印刷后,在电商平台上售卖。截至案发,已销售金额达475万余元,未销售盒装剧本97种,共计46760盒,待销售金额达320万余元。2022年9月,公安机关将部分被告人抓获,之后其余几人分别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2023年1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苏某某、林某某等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苏某某、林某某系主犯,7名小工系从犯。

【法院判决】本案中,被告人苏某某、林某某等以营利为目的,将大量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以低价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发货至全国各地,已形成一条分工有序、制销一体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87万余元至3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合理性。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材料一 编纂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截至2022年6月底,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30余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政法规598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2.1万多项,有效解决了“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

材料二   2023年3月,最高检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厦门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详情如下:

2017年至2019年3月间,廖某在厦门欧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某公司)任职,负责设备采购的验收及资料整理,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廖某在准备离职过程中,盗窃欧某公司天然香料生产工艺技术信息,并在离职后出售给上海悦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某公司),获利8.2万元。悦某公司在委托其他公司生产欧某公司独有的非标准设备时案发,尚未利用上述技术信息生产出同类产品。经鉴定,涉案天然香料生产工艺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经评估,该商业秘密普通许可使用权价值为人民币858.99万元。厦门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悦某公司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廖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是如何加快法治建设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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