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较难0.4 引用3 组卷250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2023高三·全国·专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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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生有两子一女,有房屋五间。202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2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该案中( )
A.谢某的两次遗嘱都是无效的 | B.遗产处理应以第一次遗嘱为准 |
C.遗产处理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D.谢某的遗产应采用遗赠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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