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开放性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271
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3)运用“敬老是义务”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演讲稿。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③字数在200字左右。
22-23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
类题推荐
组卷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能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如您发现相关试题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