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373
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委托李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宣判余某无罪释放。其后,余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 B.②④ | C.①③ | D.③④ |
21-22高二下·云南曲靖·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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