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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253
一桩以保护绿孔雀为由的环境公益诉讼,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7年昆明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已举证证明案涉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其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判决建设方立即停止案涉水电站项目建设。此案胜诉的理由是(       
①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②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环境破坏只是一种重大的风险,但侵害情形并未真实发生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了必要的证据
④本案系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在预见项目建设结果时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行为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2-23高三下·辽宁本溪·阶段练习
知识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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