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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开放性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2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四川成都一火锅店因多年使用“老油”被提起诉讼,成都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被告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支付赔偿金1376万余元。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基于该商家的行为可能对不特定的多数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考虑到消费者调查取证难,通过私益诉讼获得权利救济尚有一定阻力,当地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了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1)成都高院的判决是如何体现公正司法的?
(2)如何杜绝“老油”流入餐桌?
22-23高一·全国·课时练习
知识点:公正司法的内涵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推进全民守法的要求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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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李某在某购物广场购买“呛面馒头”一袋,该商品外包装载明该食品保质期至2018年10月20日。购买后发现该食品为过期食品。李某认为该购物广场的销售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并给予原告赔偿金1000元。

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李某为主张其与被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向法院提交了购物发票、照片、商品实物,原告证据已经形成锁链,作为消费者其已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现案涉商品出售的日期已经超过保质期,应当认定某购物广场销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原告主张赔偿款1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判决某购物广场退还李某货款并支付李某赔偿金1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除了诉讼,李某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阐明本案判决的司法引导意义。
阅读材料, 完成下列问题。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典型案例,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典型案例

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沙某在网店首次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签收后发现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先后三次购买40盒、60盒、100盒“黄芪薏米饼干”。后沙某以产品中添加有黄芪粉、违反了有关规定为由,起诉请求经营者退还总价款4176元,支付相当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41760元。

审理此案的法院认为,沙某首单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对其就该部分饼干提出的“退一罚十” 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予支持。但是,沙某在收到首单饼干并确认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又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多次向同一商家大量加购同款饼干。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法院认定沙某的加购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所需,不符合相关法律对“消费者”这一范畴的客观界定,因此对其就加购饼干提出的 “退一罚十” 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从而避免部分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相关资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生活消费需要是指消费者为了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商品与服务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的消费。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对沙某“首单购买行为”与“加购行为”的不同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社会意义。
(2)结合材料,运用辩证思维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主张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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