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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1 组卷228

观看网络直播进行购物、足不出户点外卖享受美食……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成为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人所喜爱的消费方式。然而,网络消费市场也伴生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问题。比如有人开发专门用来刷单、刷评、刷流量的应用程序……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消费中的一些乱象不时引发关注。

网络消费市场绝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也不容乱象横生。今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加强对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全过程、全链条的治理,通过多种手段,限制水军参与,压缩刷榜空间,防止网络乱象反弹回潮,形成有力震慑。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消费市场秩序,需要有效填补相关规则的不足。2021年,我国出台或施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与网络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网络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护航,也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共治。平台和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审慎自律、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和法律认知,在网购过程中认清并防范营销套路,当发现自身权益受损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求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分析如何促进网络消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2)运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的知识,评价材料中相关法律调整。
21-22高一下·江苏南通·期末
知识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推进严格执法的要求推进全民守法的要求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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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以下要求。

材料一


平台经济(英文:Platform Economics)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是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称。平台是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百度、腾讯、沟宝、京东等是我国平台经济的重要参与方。宅家“云办公”、视频上网课、掌上点外卖、在线问诊、VR看房……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平台聚集社会资源和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通过聚集人气扩大用户规模,达到平台价值、客户价值和服务价值最大化。


(1)概括图中反映的经济现象。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发展平台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材料二   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加强规范和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形成治理合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结合材料二,运用联系的多样性知识,说明如何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材料三   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授诉举报2.55万件,其中“直播带货”占比近8成,同比增长357.74%.直播带货产品质量疏于把关、使用“极限词”等引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售后退换货难以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提高直播带货产品供给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让直播带货“带祸”。


(3)结合材料三,请为直播带货平台的健康发展提两条合理化建议。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的义务作了细化规定,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规范消费索赔行为,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材料二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了教育惩戒的定义、目的和实施原则,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赋予了教师一定的管教权力,要求学校对实施欺凌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这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强调了教师在制止和矫治学生不良行为方面的职责和义务。教师不但要敢管,更要会管。我们并不提倡恢复一些体罚性质的做法,适度的惩戒有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教师要针对每名学生的个性特点、年龄特点,根据所犯错误的大小、性质的不同区分,在爱与尊重的前提下恰当地选择理智、公正、温暖、严格的“因材施惩”的方法,从而帮助学生及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2)结合材料二,运用《逻辑与思维》把握适度原则,说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如何恰到好处地纠正学生的错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微信支付,是腾讯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种为用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在线支付服务。以微信支付为核心的“智慧生活解决方案”至今已覆盖数百万门店、30多个行业,用户可以使用微信支付来看病、购物、吃饭、旅游、交水电费等,微信支付已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对微信支付的调研中,记者了解到,微信支付的利弊是人们关注的执点话题。有关经济从业人士认为,微信支付是绝对有利的。其理由是:从微信支付在中国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它的确是将企业、商品、用户和门店通过微信连在了一起,让智慧生活,变成了现实,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

材料二 “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记者获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新规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端双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被纳入监管,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此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运用认识论的相关知识,评价材料一中,经济从业人士陈述的理由是否能充分支持其观点,并加以分析说明。
(2)结合材料二,运用联系多样性的知识,分析国家应该如何让收款条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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