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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65
徐女士在楼下经过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徐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A.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六住户应赔偿胡女士的损失
C.六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D.六住户因为主观上存在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1-22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
知识点: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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