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开放性试题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256
2021年2月6日晚上11点多,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内灯火通明。这是今年大塘镇调委会调解员调处的第十起砂糖橘纠纷。这起纠纷是因水果中介要求老板给付中介费无果拦截其货车而引发。水果中介帮从外地来荔浦收购砂糖橘的马老板拉了3单生意,分别在蒲芦乡、马岭镇和修仁镇。其中蒲芦果园的各项费用及价款已结清,马岭果园成交7.1万斤砂糖橘的中介费则尚未支付。在修仁果园选果时,果农让中介将几个疑似泡过的砂糖橘拿去问马老板是否能带走,马老板表示这些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带,在结算完4000多斤果款后一走了之。后来水果中介向大塘镇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马老板支付中介费。调解中马老板表示,马岭果园的中介费自己会支付,但并不是中介主张的每斤8分而是3分。另外,修仁果园中介与果农有欺骗嫌疑,果农不让其选果属违约,中介未为其要回5000元定金办事不力,因此不会支付中介费。而果农则认为,双方签订了5万斤砂糖橘的合同,但第一天只采摘了4000多斤便停工,即使双方对选果标准有异议,应该进一步沟通协商而不是连人带车离开,果农为此支付了采果队误工费8700元。当天已申请修仁镇调委会介入调解,但马老板不出面配合。
(1)结合材料,运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有关知识,分析修仁果园果农跟水果商马老板的纠纷给我们的启示。(2)如果你作为调解委员会的一名成员,结合上述材料设计一个调解方案。
21-22高二下·山东菏泽·阶段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