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踏上“5万元”台阶,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各省(区)之首,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6:1。居民收入水平高,城乡收入差距小,成为浙江发展的突出亮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浙江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通过多项惠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技能浙江”建设,实施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潜力:实施农民致富增收行动,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创客,激活闲置农房,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不断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等均衡发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
结合材料,说明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在收入分配方面是如何进一步破题推动共寓的?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材料一 2020年J省与浙江省的部分经济数据
GDP总量(亿元) | 私营企业数量(家) 及比重 | 个体从业人员占比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乡 收入比 | 区域 收入比 | |
J省 | 102719 | 31331,占比67.98% | 23.71% | 43390 | 2.194 | 2.369 |
浙江省 | 64613 | 36792,占比超80% | 24.97% | 52397 | 1.964 | 1.639 |
注:①个体从业人员占比是指从事个体经济的就业人数占全省总就业人数的比重;②城乡收入比是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③区域收入比是两省收入最高的地级市与收入最低的地级市之比。
材料二 浙江省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对企业创新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通过加强土地流转并运用数字化技术大规模发展种植养殖业等,深度推进“山海协作”,补齐三农和山区短板;通过财政帮扶、平台搭建等加快扶持欠发达地区,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全面打造“善行浙江”。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优势。
(2)结合材料二,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浙江是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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