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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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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举措,“以房养老”理应更好保障“老有所养”。我国从2014年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但由于其中的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人仍然对此疑虑重重。

2020年新通过的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增加规定了“居住权”,其中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合材料,说明民法典将居住权明确为用益物权的重大意义。
20-21高二·全国·课时练习
知识点: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答案解析 【答案】很抱歉,登录后才可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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