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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较难0.4 引用9 组卷536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⑴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⑵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钓鱼的。

⑶他搬了一把小竹椅,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的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三四寸长的鲫鱼。刮刮鳞洗净了,就手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⑷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他是阴历九月生的,大名里还带一个菊字。古人的一句“人淡如菊”,造就了一个好名字

⑸王淡人的家很好认。大门总是开着的,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岐黄”、 “杏林春暖”、“妙手回春”、……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匾都有年头了,只有一块很新,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⑹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种来和扁豆配对的。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作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他很喜欢这副对子

⑺他这个医生是“男妇内外大小方脉”,什么病都看。外科用的药,大都是“散”——药面子。“神仙难识丸散”虽然每一家药铺都挂着一块小匾“修合存心”,但是王淡人还是不相信。外科散药里有许多贵重药:麝香、珍珠、冰片……哪家的药铺能用足?因此,他自己炮制。他的老婆、儿女,都是他的助手,经常看到他们抱着一个乳钵,握着乳锤,一圈一圈慢慢地磨研。

⑻城里外科医生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对外科医生都不大看得起,因此,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这些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而且本地规矩,熟人看病,都得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过年。忘倒不会忘的,多少可就“各凭良心”了。有的送来一些华而不实的礼物:扇子、月饼、莲蓬、天竺果子、腊梅花。乡下来人看病,一般倒是当时付酬,但常常不是现钞,或是二十个鸡蛋、或一升芝麻、或半布袋鹌鹑!遇有实在困难,王淡人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

⑼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⑽去年、今年,他就办了两件傻事。

⑾去年闹大水。连天暴雨,一夜西风,运河决了口,浊黄色的洪水倒灌下来,大街上成了大河。大河里流着箱子、柜子、死牛、死人。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实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但是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⑿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⒀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后来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⒁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⒂王淡人把汪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⒃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⒄王淡人的老婆是很贤惠的,但是她忍不住要问问淡人:“你给汪炳用掉的麝香、冰片,值多少钱?”王淡人笑一笑,说:“没有多少钱。——我还有。”

⒅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第⑶段详写王淡人钓鱼工具、钓鱼方式的独特之处,主要是为了表现他钓鱼技术的高超。
B.小说第⑸段中提到“急公好义”这块匾的独特,第12段中交代了这块匾的来历,这是一组伏笔和照应,体现了作者构思的严密。
C.小说第⑻段中写有些找王淡人看病的人不付现钱且送来的东西“华而不实”,暗含作者对这些人爱占小便宜的人性弱点的讽刺。
D.小说中写王淡人给汪炳治“搭背”,不但不收钱还供他吃住,是因为汪炳是他儿时的玩伴,这一情节体现了王淡人念旧情、重情义的品质。
【小题2】汪曾祺的小说中往往会有一些看似与主要内容关系不大的“闲笔”,但这些“闲笔”其实是可以表现人物性格的。请分别结合文中两处划线的地方加以分析。
【小题3】汪曾祺曾谈到自己所追求的语言风格是“淡而有味”,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淡而有味”的理解。
19-20高二·湖北荆州·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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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汪曾祺晚年写《鸡毛》,所写是他早年就读西南联大时的见闻,小说有对青年及其成长的历史性反思,又有其深刻的现实性。
B.《鸡毛》通过再现两个人生轨迹并不相同的人物偶有的生活交集,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并以此探触了真实的人性。
C.文嫂尊学生为先生,先生们不知悉文嫂的身世,金昌焕还偷吃她的鸡,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表现出西南联大有冷酷而另类的学生。
D.小说篇幅虽短小,却对挣扎于社会底层的文嫂、金昌焕的生活,以及他们经历苦难、消解苦难的方式有独到的洞察与理解。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标题有何作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汪曾祺谈到他的创作,说:“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悲剧如《鸡毛》同样能“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请据此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诗歌,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闹市闲民

汪曾祺

我每天在西四倒101路公共汽车回甘家口。直对101站牌有一户人家。一间屋,一个老人。天天见面,很熟了。有时车老不来,老人就搬出一个马扎儿来:车还得会子,坐会儿。

屋里陈设非常简单(除了大冬天,他的门总是开着),一张小方桌,一个方杌凳,三个马扎儿,一张床,一目了然。

老人七十八岁了,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圆镜片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这副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混浊,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天真的孩子。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他的人中很长,唇髭不短,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上唇。——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他的头发也花白了,向后梳得很整齐。他常年穿一套很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线袜。

从攀谈中我大概知道了他的身世。他原来在一个中学当工友,早就退休了。他有家,有老伴。儿子在石景山钢铁厂当车间主任。孙子已经上初中了。老伴跟儿子,他不愿跟他们一起过,说是:乱!他愿意一个人。他的女儿出嫁了。外孙也大了。儿子有时进城办事,来看看他,给他带两包点心,说会子话。儿媳妇、女儿隔几个月给他拆洗拆洗被褥。平常,他和亲属很少来往。

他的生活非常简单。早起扫扫地,扫他那间小屋,扫门前的人行道。一天三顿饭。早点是干馒头就咸菜喝白开水。中午晚上吃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他不上粮店买切面,自己做。抻条,或是拨鱼儿。他的拨鱼儿真是一绝。小锅里坐上水,用一根削细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进锅里。他拨的鱼儿不断,一碗拨鱼儿是一根,而且粗细如一。我为看他拨鱼儿,宁可误一趟车。我跟他说:你这拨鱼儿真是个手艺!他说:没什么,早一点把面和上,多搅搅。我学着他的法子回家拨鱼儿,结果成了一锅面糊糊疙瘩汤。他吃的面总是一个味儿!浇炸酱。黄酱,很少一点肉末。黄瓜丝、小萝卜,一概不要。白菜下来时,切几丝白菜,这就是菜码儿。他饭量不小,一顿半斤面。吃完面,喝一碗面汤(他不大喝水),涮涮碗,坐在门前的马扎儿上,抱着膝盖看街。

我有时带点新鲜菜蔬——青蛤、海蛎子、鳝鱼、冬笋、木耳菜,他总要过来看看: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什么,他摇摇头:没吃过。南方人会吃。他是不会想到吃这样的东西的。

他不种花,不养鸟,也很少遛弯儿。他的活动范围很小,除了上粮店买面,上副食店买酱,很少出门。

他一生经历了很多大事。然而这些都与他无关,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每天还是吃炸酱面,——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他平平静静,没有大喜大忧,没有烦恼,无欲望亦无追求,天然恬淡,每天只是吃抻条面,拨鱼儿,抱膝闲看,带着笑意,用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睛。

这是一个活庄子。

一九九〇年五月五日

文本二:

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

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

写作也是这样,下笔之前,要把语言在手里反复抟弄。

我的习惯是,打好腹稿。

我写京剧剧本,一段唱词,二十来句,我是想得每一句都能背下来,才落笔的。

写小说,要把全篇大体想好。怎样开头,怎样结尾,都想好。在写每一段之间,我是想得几乎能背下来,才写的(写的时候自然会又有些变化)。写出后,如果不满意,我就把原稿扔在一边,重新写过。

我不习惯在原稿上涂改。在原稿上涂改,我觉得很别扭,思路纷杂,文气不贯。

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

有一位评论家说我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不是这样?拆开来,不都是平平常常的话?

中国人写字,除了笔法,还讲究行气。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画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

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

中国人写文章讲究文气,这是很有道理的。

(汪曾祺《揉面一一谈语言运用》)

【小题1】下列对文本一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3段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写老人的相貌,用比喻修辞突出老人的眼神,老人虽没有名姓,却形象鲜明。
B.“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是插入语,看似与文章没有太大关系,却强化了老人生活的简单。
C.作者在记叙老人一生时,有意简化老人过去的经历,重点放在老人现在的状态上,取舍之中体现的是作者的匠心独运。
D.本文语言很能体现汪曾祺特色,文白夹杂,用词朴实,拆开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清新平实中却有无穷韵味。
【小题2】下列与文本有关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郁达夫《故都的秋》中有“都市闲人”,文本一中的老头“不种花,不养鸟,也很少遛弯儿”,每天“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但境界比前者高。
B.“闹市闲民”是汪曾祺坐公交换乘时看到的一个老人,而作者本人看老人拨鱼儿不惜错过车,回家后又学着老人的法子做拨鱼儿,也是一个闲人。
C.文中对老人在成为老人之前的身世并没有介绍,经历的大事也没在老人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仍“天然恬淡”,当年一定是一位智者。
D.虽然王羲之是我国东晋时期的书法家,其《兰亭序》结体欹侧多姿,错落有致,千变万化,曲尽其态;但其书法却不被包世臣看好。
【小题3】文本一结尾说“这是一个活庄子”,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小题4】文本二中说:“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文本一题目中的“闹市”与“闲民”之间是如何“痛痒相关,互相映带”的?请结合文本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炒米和焦屑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的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乎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面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鞴”。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先写四川的“炒米糖开水”,再写家乡高邮的炒米,在对比中凸显食物特点,语言平易朴实,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作者通过祖母用柚子壳舀炒米这个细节表明在作者故乡,“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同时又表达了他对祖母的怀念之情。
C.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来写炒米和焦屑的制作、吃法,既真实地反映了高邮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又流露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D.文章结尾部分写炒米和焦屑的应急之用,将其放在幼年躲避战乱的背景下,增加了文章的时代感,让文章显得厚重。
【小题2】文章引用《板桥家书》中关于炒米的叙述有什么作用?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回答。
【小题3】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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