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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适中0.65 引用4 组卷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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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志摩的故乡

张同吾

去年晚秋时节,在北方已是万木萧疏了,而在江南海宁却仍是杂花生树,层林尽染,浓浓的绿荫掩映着红顶楼房,一派幸福安详的景象。

海宁是个神奇的地方,我曾三次登临百里长堤观潮,白光耀眼,惊涛拍岸,声如万马奔騰,状若山倾海翻。我因而理解了:是海洋文化和潮文化,在海宁人聪颖细腻的文化性格中增添了大气、潇洒与果敢,所以这里才会诞生国学大师王国维、训诂大家朱起凤、语言学大家许国璋、书法大师张宗祥、佛学泰斗太虚、红学家吴世昌、金石家钱君匋、军事家蒋百里、电影艺术家史东山、诗人穆旦、作家金庸等。

海宁又是诗人徐志摩的故乡,他以博爱精神、青春气息和人性光彩谱写出情韵悠长的诗章,它们恒久的艺术魅力穿越时间的幛幔,至今仍辐射光芒。我来到位于硖石镇的徐志摩故居,重温他短暂而又潇洒浪漫的一生。

这座略带浅红的灰色楼房约600平方米,周围是一片美丽的草坪,围绕着铁铸栅栏,是典型的花园洋房。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徐父尽管反对这桩婚事,却拧不过儿子的韧性,为之修建了这座典雅的住宅。庭院和廊下均由名贵大理石铺就,一层厅堂是西式地板和吊灯,摆设着中式桌椅,二层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卧室则一派西式陈设。徐志摩十分喜爱这座中西合璧的宅第,称其为“香巢”,又将他与陆小曼的起居室题名“眉轩”。每天清晨他都去买一束鲜花送给妻子,新婚燕尔娇宠之至。

徐志摩确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人,林徽因的清纯隽美、风华绝代,陆小曼的能歌善舞、柔美娇艳,都令他奋不顾身地追求,诚如他对恩师梁启超坦言:“我之甘冒世之不韪……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灵魂得以救度,生命却殁于英年,他是为赶赴北京听林徽因讲演而在空中遇难的。一年之后他热恋的“徽徽”痛定思痛,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别丢掉/这一把过往的热情,/现在流水似的,/轻轻/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在松林,/叹息似的渺茫,/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一样是月明,/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着/有那回音!”而唤作“眉”的小曼在多年之后有《为志摩扫墓》一诗:“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年来更识荒寒味,写到湖山总寂寥。”两位才女,前者情深意切,后者痛断肝肠。

瞻视橱柜中的种种实物和墙壁上的许多照片,眼前仿佛有朗朗新月冉冉升起。他是“新月派”的灵魂,那些沐浴过欧风美雨的才俊,胡适、闻一多、朱湘、孙大雨、邵洵美、林徽因、陈梦家、沈从文、卞之琳等都围绕着他,如群星拱月。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和自由,此亦是他诗歌美学的精髓。由于历史的倾斜和观念的偏颇,他在半个世纪中受到贬损,但其美丽的文学光焰无法遮拦。伴随着新时期的到来,他的诗又重暖人间。有人说他是过分西化的,殊不知他的文化之根植于中国沃土,他自书楹联“山高水长中有神悟,风朝雨夕我思古人”。因此他的诗才有优美的意境、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音韵和精湛的语言。一篇篇抒情短章广受读者的喜爱,那首仅有五行的《沙扬娜拉》堪称短诗极品,而他的代表作《再别康桥》更是家喻户晓,历久弥新:“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走了,却把诗歌的精神财富和艺术财富留给了中国和世界。

站在徐志摩故居的庭院,仰望湛蓝的天空,我想起他乘飞机时的感言:这座飞机带着我的灵魂飞过高山,飞过大潮,飞在丛林间。我当时就望这样飞出这空气的牢笼,飞到整个宇宙里去……这隔世的玄思和遐想,已成为现实,如今有多少诗的后继者,在更广阔的时空里飞翔。

(摘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第一段景物描写,表现幸福安详的景象,烘托了作者对徐志摩深切的缅怀和哀悼之情,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
B.第二段渲染氛围,为下文做铺垫,同时也表现了徐志摩聪颖、大气、潇洒、果敢的性格特点,引人入胜。
C.本文恰到好处地引用了诗歌、人物语言,既充实了文章的内容,又使文章语言优美,富有诗意,饱含深情。
D.这篇文章看似平淡,实则娓娓道来,熔叙述、描写、议论、抒情于一炉,运用比喻、拟人、对比等手法,富有表现力。
【小题2】文章最后一段有什么妙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他走了,却把诗歌的精神财富和艺术财富留给了中国和世界。”对这句话你怎样理解?请简要阐述。
18-19高一上·河南·阶段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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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和平,反对战争,是全人类的共同心声,但打仗的事却是经常发生的,歌舞升平的年代与战火纷飞的岁月相比非常短暂,弥足珍贵。可以说,人类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从原始社会人类为争夺猎物引发的部落火拼,到现代社会为争夺利益发生的局部冲突,战争从来就没停止过。氏族部落也好,国家城邦也好,其所以能生存,离不开人口、地盘和资源,其所以能壮大,则须占有更大的地盘、更多的人口、更充沛的资源。占有的手段无非是侵吞与兼并,侵吞与兼并的冲突加剧,战争则不可避免。不论西方文明史还是东方文明史,都是血与火书写的,都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历史,大部分时间里历史的车轮是被战争驱动的。

回看华夏文明的历史进程,最典型的战争画卷当属春秋战国。孟子说“春秋无义战”,由此引出战争的性质问题:义与非义。儒家认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才是合乎义的,而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没有合乎义的战争。可古代战争的历史告诉我们,交战双方并非都是以义与非义影响历史进程的,义与非义推定的是战争动因和过程的性质,很难臧否战争结局的性质。事实是:野蛮摧毁了文明,文明又同化了野蛮。

战国七雄中,秦国地处边陲,开化较晚,直到公元前770年周室东迁时,秦襄公派兵护送有功,才被封为诸侯。那些以仁治国、以德治民的诸侯一个个都灭亡了,唯独拥有“虎狼之师”的秦国,不喜“王道”,热衷“霸道”,奖励军功,变法图强,最终一统天下。秦王扫六合之举,又如何给定义与非义?

春秋时期的鲁国,是周公之后姬姓的“宗邦”。周室衰微、被迫东迁之后,鲁国成为周礼的典藏者和实施者,是周朝文献典章最完备的诸侯国,时人称“周礼尽在鲁矣”。但鲁国却经常遭受欺侮,不仅左邻右舍侵扰它,就是远在荆蛮之地的楚国,也不把它放在眼里。楚王召集附属于楚国的诸侯会盟,并指定鲁君为他驾车。最终鲁国被楚国灭了。

野蛮部落灭掉了文明族群,虎狼之国吞并了礼仪之邦,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并非个案。强盛的罗马帝国灭亡于野蛮的汪达尔人入侵;光芒四射的希腊诸城邦亡于马其顿人等等,均属游牧、半游牧文明战胜农耕文明的典型例证。在中国,宋、明两个王朝也都是被北方经济文化落后的少数民族灭亡的。偏安玉朝因没落而退出历史舞台,化外族群因雄起而登上历史舞台,继而改变正统走向。尽管前朝志士顽强抵制和反抗,但当尘埃落定,河山重整,世人别无选择,只能像杜牧慨叹的那样“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再者,中土边地同为华夏版图,金元清皆属龙的传人,铁血铸就的历史无法改写。

            (摘自王兆贵《文明与野蛮的较量——古代战争的基本逻辑(一)》)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的共同心声是爱好和平,但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壮大,人们又往往因为资源和利益而争斗,甚至引发战争。
B.儒家以义与非义来定义战争,这种定义更多关注的是战争动因和过程的性质,而非战争对历史进程的影响。
C.春秋战国时期,以仁治国、以德治民的诸侯拒绝“霸道”,热衷“王道”,终被拥有“虎狼之师”的秦国所灭。
D.文章结尾“中土边地同为华夏版图,金元清皆属龙的传人”一句,表明作者对游牧民族几度取代汉王朝,思想和情感上并不排斥。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采用点面结合的论证手法,论证了战争在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巨大影响。
B.文章举出秦国和鲁国的例子,形成对比,证明了“野蛮摧毁了文明,文明又同化了野蛮”的观点。
C.本文论证古代战争的基本逻辑时,重点论述的是文明与野蛮较量时,文明被野蛮打败、消灭的历史。
D.文章论证从整体到局部,又从局部回到整体,时间与空间相结合,逻辑清晰,层次清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从某种意义上说,文明史是一部战争史;相比和平,战争能够更好地驱动历史的车轮。
B.楚国召集诸侯会盟,并让鲁君为他驾车,这些举动以儒家的观点来看都是不义和非礼的。
C.杜牧的“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表达了他对汉族王朝被少数民族灭亡的遗憾和感叹。
D.农耕文明的罗马帝国灭亡于游牧、半游牧文明的汪达尔人,说明了农耕文明的落后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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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远逝

非鱼

忧伤像一湖清凉的水,她就像一尾喜欢冷水的鱼。

她见过那种小鱼,细长,明黄色,很缓慢地在水里游来游去。她觉得,这鱼肯定是悲伤的、无奈的,早就练就一身刀枪不入的本领,才在这海拔三四千米的高原之上,艰难地存活下来。

从小她就活在两个姐姐的阴影里。两个姐姐像她们的父亲,长得枝叶舒展,而她偏偏像母亲,单眼皮,小眼睛,厚嘴唇,皮肤生了锈般黑黄。她常常怀疑,她根本就不是父母亲生的。

母亲似乎也不怎么待见她,总在抱怨:我怎么生了这么个丑丫头,将来可怎么能嫁出去哦?只有父亲喜欢摸她的头,高兴的时候拍她的小肩膀,夸她聪明、能干。

于是,她唯一的骄傲就是聪明、能干,她只有更加聪明,更加能干。父亲说: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一流的大学。她就拼命地学,把所有能拿的奖状都拿回家,贴了满满一墙。

她考上了一流大学。她的丑在那一刻被大家忽视了,包括两个姐姐,都热泪盈眶地祝贺她,说她给家里争了光。

父亲已经退休了,笑呵呵地端起他的小茶壶,歪一歪右嘴角,从小壶嘴吸一口茶水,递给她一个MP3:丫头,奖励你的。母亲也送给她一把黑亮的牛角梳:用脑太多,拿这个多梳梳头有好处。

她觉得,只有在那个夏天,才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可夏天太短暂,匆忙间就过去了。秋天的风,还有雨,长且冷,而且愈来愈冷。

大学里,同学们开始悄悄恋爱,可从没有人约她,她总是孤独地呆在教室,使自己看起来很忙的样子。

四年之后,她比别人多了一张“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也因此第一个被选调到省直机关。看着那些恋爱过的同学凄凄离别,执手相看泪眼,她独自抱着膝盖,坐在她的小床上。

她听见心里被某种东西敲击的声音,轰,轰,轰,一下又一下,她突然感觉很疼,哪儿都疼。

她的疼痛持续了很长时间,有四五年吧。她避免一切出头露面的机会,努力把工作干得更好,避免和年轻男同事一起出去,很小心地保护着自己的自尊。

同事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婉言回绝了,她不是不想恋爱,她怕失望,更怕伤害。

直到有一天,她独自背了行囊去旅游,看到高原湖水中的鱼,她仿佛看到了自己。这么多年,自己就像小鱼在这冷水中,一直孤独地待在无尽的忧伤里。可人毕竟不是鱼啊,不是。

那一刻,她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回到家,她去看父亲。此时母亲已经去世了,两个姐姐也已经结婚,过着世俗的幸福生活,父亲独自一人守着家。

父亲还喜欢摸她的头:丫头,该把自己嫁出去了,别总那么高傲。

高傲?父亲,难道你觉得我是高傲?我已经把自己降低到尘埃里了,我从来就没有高傲过,我只有自卑。

但看起来是这样。父亲说。

你不觉得是我长得太丑,没人要?

傻丫头!世上从来就没有丑女人,只有笨女人。再说,你看看你,哪点丑了?

她不相信父亲的话,父亲从来就是爱她的,不会说她丑,可她知道自己很丑,一直都丑,从小到大。

你怎么这么固执?父亲好像有点生气:找个好小伙子去恋爱结婚。

回到单位,她对同事大姐说:帮我介绍个对象吧。她想通了,哪怕为了父亲,就算受伤也得伤一次吧。

同事大姐一脸的惊讶:真的?真的?哎呀,咱单位那么多小伙子等着呢,你总拒人千里,他们都怕了你了。

真的?这回是她惊讶了。她从来没想过会有人喜欢她。

怎么不是真的啊,瞧瞧,气质多好啊,他们都说你像三毛。

刹那间,二十多年积攒起来的忧伤分崩离析。她的心里绽放出一朵灿烂的花,如鱼儿一跃跳出冰凉的水面,拥抱温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姐姐们的漂亮、大学同学的恋爱,给“她”的生活带来了阴影,让“她”感到痛苦,促使着“她”更加努力地学习。
B.高原湖水中的鱼孤独地生活在清凉的水中,“她”觉得自己与它们极为相似,同病相怜中也获得了生活的力量。
C.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父亲摸“她”的头、赠送礼物、催促恋爱结婚等细节,表现了父亲对“她”的关爱。
D.“秋天的风,还有雨,长且冷,而且愈来愈冷’’的描写,间接表现了“她”的内心情感,也为后文情节作了铺垫。
【小题2】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形象特征。
【小题3】小说以“她的心里绽放出一朵灿烂的花,如鱼儿一跃跳出冰凉的水面,拥抱温暖”结尾,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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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毛窝子简单制作方式和实际用途,既让读者对毛窝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又引出了下文与毛窝子有关的故事。
B.小说开端部分写二十年前农民冬天都穿毛窝子,结尾部分写人们在空旷的场地焚烧毛窝子,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旨在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毛窝子已经过时了、不实用了。
C.小湖说通过第一人称视角,刻画了李大爷形象,自然平实的叙述中显露出“我”对李大爷敬意。
D.小说结尾描写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与文章标题呼应,暗示出“我”的内心仍充满美好希望,意蕴丰富。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小题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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