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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适中0.65 引用5 组卷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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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诗经》的河流     
洪烛
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掀开《诗经》的第一页,总是那条河流阻挡住我的去路,所以我无法真正进入文字背后的生活。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河,记载了古老的爱情与农事,两千多年前的浪花溅湿我苍苔斑驳的草鞋。谁曾经贴着水面行走,并且歌笑歌哭?淑女与君子,艄公与过客,母亲与儿女,乃至时光与记忆,隔着同样一条河遥遥相望,构成周而复始的白昼和黑夜。如今,它又借助单薄的纸张间断了祖先的吟唱与后辈的倾听——这条跟血缘、传统、汉语有关的河哟。人间的银河,此岸是高楼广厦,齿轮与车辆,灯火通明的都市,而彼岸呢,彼岸有采薇的村姑、祈雨的礼仪,以及以渔猎为生的星罗棋布的部落……
②英国诗人库泊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诗经》在我心目中,尊贵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在这部边缘泛黄的典籍里呼吸的男女居民,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只有阡陌属于自己,于是那些手摇木铎的采诗官奔走于阡陌之上,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村野气十足的《诗经》象征着一个时代,民歌的时代,那也是人类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时代。在大自然的露天课堂里,稚气未脱的书声琅琅。连文盲都可能成为真诚的歌手——只要他用心灵读懂造物主手中的无字天书。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些目睹造物主的指纹而成长的无名诗人,在平凡的劳动、情爱、游猎中获得神秘的智慧。和这些诗兴大发的自然之子相比,我们是苍白的,一生所触及的仅仅是书本、墙壁、道德以及间接的经验。今天的世界已经是被修改了的原稿。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我们很难发现上帝的手迹——灵感的花朵,因为贫血而枯萎,而失去了天真。
③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不读《诗经》,简直无从想像,这块土地上曾经发生过哪些事情?死亡的人物、流亡的事件、中断的对话,从纸上重新浮现——借助音乐与文字的力量。耕种、狩猎、婚嫁、祭祀、园艺、兵役……是人类一代又一代遗传的生活方式。哦,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总把我带回农历的年代,我开始低头寻找一把祖传的农具(譬如名称古怪的耒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仿佛置身于鸡犬之声相闻的村庄,模仿祖先熟稔的农事,刀耕火种。在阅读中我延续着古人的生活。
④《诗经》会将你领进一个河汊密布的地带,弥漫的水雾扑面而来。《诗经》本身就是一条河流,一条文字之河,在台灯下读书,你愿意做一尾潜泳的鱼吗?哦,在《诗经》的掌纹里游动,那苍老的浮云与涛声,遗传在我们的血管里——
⑤我们的血管,业已形成那条河的支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永远生活在《诗经》的下游,感受其芬芳,接受其哺养。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河,在地图上无法查证的河。
⑥我们无法回到《诗经》的时代,男耕女织的时代,或者说我们无法恢复古人的那份单纯与天真。那简直堪称人类的童年,所以《诗经》里回荡着银铃般灿烂的童音,无法模仿。在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实中,这属于天籁了。做天籁的听众,是幸福的。古人以纠缠的音乐的旋律结绳记事,那粗糙的双手搓出来的牧歌,鞭挞着我们世故的灵魂:该往何处去放牧自己失落的童心呢?我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丧失了原始的浪漫与激情。《诗经》里的那条河,已经流淌两千多年了,沿岸有数不清的读者,饮水思源。这条民间的河流哟。
⑦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岸边的伐木者,面目模糊,背对着我从事永恒的职业。我只注意到一柄闪亮的斧头,被举过头顶。整部《诗经》,都回响着斧头砍伐树木的声音。今天晚上,那柄远古斧头,又在敲击我麻木的耳膜。这是一种提醒:有一群人,仍然在岁月的河边坚持……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E.本文大量使用隐喻,显示了作者丰富而奇特的想像力,但也造成了不少语句表意晦涩,令读者费解,如“苍苔斑驳的草鞋”“苍老的浮云与涛声”“我们的血管”“一柄闪亮的斧头”等。
A.本文以充满深情的笔调抒写阅读《诗经》的感受,以“《诗经》是一条河流”为行文思路,语言凝炼而富有诗意,表达了作者对《诗经》的崇敬之情,对《诗经》中自然质朴生活的神往之情。
B.第①段“总是那条河流阻挡住我的去路”中的“那条河流”指的就是《诗经》第一篇《关雎》中写到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中的那条河,这个意象优美而开阔,一下子将读者的思绪和情感牵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诗经》时代。
C.第①②⑥段中作者运用了对比手法,分别写到了“高楼广厦,齿轮与车辆,灯火通明的都市”“钢筋水泥的城市”“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实”,其用意在于表达作者对现代都市文明的否定和厌恶之情。
D.纵观全文,标题“横穿《诗经》的河流”中“《诗经》的河流”一语意义丰富,其一,在作者看来,《诗经》即如文字构成的一条河流;其二,《诗经》反映的生活大多与河流有关;其三,“《诗经》的河流”比喻的是中华民族曾有的生活方式。
【小题2】在作者眼中,《诗经》所反映的先民的生活有哪些特点?请分条概述。
【小题3】读下列问题,联系原文作答。
①第二段“灵感的花朵,因为贫血而枯萎,而失去了天真”一句中,“贫血”是什么意思?
②文末最后一段划线句“整部《诗经》,都回响着斧头砍伐树木的声音”一句的深刻含义是什么?
【小题4】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引用了《诗经》中有关篇目的若干名句,中间多次写及《诗经》和“那条河”,请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13-14高一下·山西大同·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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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万鞋墙

梁衡

①陕北多山,千山万壑。有村名赤牛,世代农耕,名不见经传。近年有退休回村的干部老高,下决心搜集本地藏品,建起一农耕博物馆。我前去参观,不外乎锄、犁、耧、耙、车、斗、磨、碾之类,也未有见奇。当转入一巨大窑洞时,迎面一堵高墙,齐齐地码着穿旧了、遗弃了的布鞋,足有两人之高,数丈之长。我问:“有多少双?”答道:“13000双。”我脱口而出:“好一堵万鞋墙!”

②这鞋平常是踩在脚底下的,与汗臭为伴,与尘土、泥水厮磨,是最脏最贱之物,穿之不觉,弃之不惜,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今天忽然被请到墙上,隆重聚会,就像一支浩浩荡荡的翻身奴隶大军,顿然感到它的伟大。不管什么鞋,都已经磨得穿帮破底、绽开线头,鞋底也磨成了薄片。仔细看,还能依稀辨出原来的形状、针脚、颜色。每一双鞋的后面都有一个故事,从女人做鞋到男人穿它去种田、赶脚、打工等,一个长长的故事。我们这一代人都是穿着母亲亲手做的布鞋长大的,又穿着布鞋从乡下走进城市,每一双鞋都能勾起心底一段甜蜜或辛酸的回忆。这鞋墙就像是一堵磁墙,又像是一个黑洞,我伫立良久,一时无语,半天,眼眶里竟有点潮湿。

③在回县里的车上,大家还在说鞋。想不到这个最普通的穿戴之物,经今天这样一上墙,竟牵动了每一个人的神经。一种鞋就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中国革命是穿着草鞋和布鞋走过来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建第一个驻外使馆,大使临行前才发现脚上还穿着延安的布鞋,匆忙到委托店里买了一双旧皮鞋上路。大约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北方农村的人一律穿自家做的布鞋,小时穿妈妈做的鞋,成家后穿老婆做的鞋。布鞋是维系农耕社会中的男女关系、农民与土地关系的一根纽带。我想,做鞋也成了农村妇女生命的一部分,从少女时学纳鞋底开始,一直到为妇为母,满头白发,满脸皱纹,她们一针一线地纳着青春,纳着生命。遇孩子多的人家,做鞋成了女人的沉重负担。男人们很珍惜这一双鞋,夏天干活尽量打赤脚,出门时穿上鞋,到地头就脱下来,两鞋相扣小心地放在田垄上,收工时再穿回来。每年农历正月穿新鞋是孩子们永远的企盼,也是母亲笑容最灿烂的时刻。要说乡愁、亲情、家,布鞋是最好的标志。

④鞋不但是人情关系的标志,还是社会进步的符号。有人说,看一个人富不富,就看他家地上摆的鞋。我是1963年进大学的,同班有一位从湘西大山里考来的同学,赤着脚上课。老师问,为什么不穿鞋。他说长这么大,就没有穿过鞋。1968年大学毕业,按那时的规矩,我到内蒙古农村当农民劳动一年。生产队饲养院的热炕,是冬季的晚上村民们聚会、抽烟、说事的热闹地方。腾腾的烟雾和昏暗的灯光中,炕沿下总是一大堆七扭八歪,又脏又瘪的鞋,其中有一双就是我从北京穿来的,上面已补了13个补丁。90年代我已在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工作,那时的会议通知常会附一句话:请着正装。“正装”什么意思?就是要穿皮鞋。

⑤那几天在县里采访,虽还有许多其他内容,但脑子里总是转着那些鞋。立一堵墙以之纪念,是人们常用的方法,最著名的如巴黎公社墙、犹太人的哭墙,还有国内外经常看到的烈士人名墙,但集鞋为墙,还是第一次见到。鞋虽踩在脚下,不像帽子风光,却要承一身之重,走一生之路,最是苦重,也最易被人忘记。

⑥我们常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却很少有人说到“游子脚下鞋”。做鞋,首要是结实。先要用布浆成“衬”,裁成帮,裹成底。将麻搓成绳,锥一下,纳一针。记得幼时,深夜油灯下,我躺在母亲身旁,是听着纳鞋底的刺刺声入睡的。现在市面上已找不到人工布鞋了,那天我在县里托人找了一双,不为穿,是想数一下一双鞋底要纳多少针。你猜多少?2500针。那堵鞋墙共有13000双鞋,你算一下,总共有多少针呀!每一个人都说自己的事业轰轰烈烈,走过的道路艰苦曲折,又有谁想到脚下千针万线的慈母鞋呢?

⑦鞋墙不朽。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品开头一段写赤牛村名不见经传和老高建起的农耕博物馆也未有见奇,以此来反衬“一堵万鞋墙”给“我”的惊奇感受。
B.第二段通过“隆重聚会”和“像一支浩浩荡荡的翻身奴隶大军”这两个比拟,把无生命的鞋写活了,一个“请”字表达了作者的敬意。
C.第五段以“赤着脚上课”反映出湘西的贫困,以“一大堆七扭八歪、又脏又瘪的鞋”反映出农村的落后,以“着正装”反映城市的富裕。
D.这篇散文运用以小见大的构思手法,通过塑造“穿之不觉,弃之不惜”的鞋这个意象,表达了深刻的主旨。语言庄重质朴。
【小题2】梁衡的散文善于运用联想、想象,请以第三段为例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文章结尾的含义及作用。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小狗包弟

巴金

(1)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2)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3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4)形势越来越紧。我们隔壁住着一位年老的工商业者,原先是某工厂的老板,住屋是他自己修建的,同我的院子只隔了一道竹篱。有人到他家去抄四旧了。隔壁人家的一动一静,我们听得清清楚楚,从篱笆缝里也看得见一些情况。这个晚上附近小孩几次打门捉小狗,幸而包弟不曾出来乱叫,也没有给捉了去。这是我六十多年来第一次看见抄家,人们拿着东西进进出出,一些人在大声叱骂,有人摔破坛坛罐罐。这情景实在可怕。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5)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是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1980年1月4日

【小题1】开头写艺术家与狗的故事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解释第(5)段例句中“包袱”和“解剖”的含义
例句含义
(1)真是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
(2)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
(3)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是医学术语,指对肉体的宰割
(4)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
【小题3】第(5)段“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_____________
【小题4】对本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为没有保全小狗包弟而痛心疾首地解剖自己,对灵魂的挖掘可谓深刻。
B.本文有记叙,有议论,有抒情。记叙不露感情,议论深刻尖锐,抒情毫不做作。
C.本文语言活泼流畅、节奏明快,读来如听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在话家常、诉心曲。
D.本文多处使用了对比手法,或叙事实,或写感受,或明结果,产生了很好的表达效果。
【小题5】本文体现出的思想观念在当今社会有无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忆秋     李应杰

或许是昨晚吧,竟做了一个梦。朦胧中,一个人独自在江南无人的秋天里,缓缓地走着……

懒懒地起床,清早推开窗,猛然发现,眼前那繁茂又喧闹的榕树,不知什么时候,竟变得有些稀疏。树干就要变得光秃秃的了,仅留了几片不肯就去的叶子。一阵风过,那叶子颤了几下,却也是经不起风吹,打着旋儿落下了。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有些凉了,忙添了件衣服。这才发觉,秋,竟悄惝地来了。

这地方,怕是没有秋天,可想起郁达夫的话:“江南,秋当然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我觉得说得确切又实在。这才觉得有,只不过,若是有,恐怕也是留不住的。

来到这里,已是多年了。这儿的秋天,总是给我太多的感伤。凄凄迷迷,冷冷清清。单一的冷色调,底色朦胧,散落着冰凉的秋雨,透明的雨伞……南方的秋,它总是来得仓促,还未打声招呼,就哭哭啼啼起来。这秋雨轻轻地润了我的头发,蒙了我的眼睛,我看不清,只觉得那冷清的愁就袭上来,落进心底,默默地化作莫名的悲哀。这一景,是悲、涩居多。细细品味着这淡淡的忧伤,只能为它如水般的透明和南方女子一样的温柔而触动,但又确乎觉得少了些什么。

当这淡淡的秋开始弥漫,我怀念起记忆深处,令我怦然心动的北方的秋。

同那些文人说的一样,在北方领略秋是最合适不过的。

儿时,是在北方度过的。早晨起来,老人会喝一碗浓茶,在院子里小坐。当我看到院子里,金黄色又铺了一层,就雀跃着,抱起大大的扫帚,去挥扫那散落一地的金子.把那些金灿灿的叶子堆成一堆,心里满是胜利者的喜悦。因为老人说,散落在地上的都是宝呢!北方的秋,多的是风。秋高气爽,阳光灿烂,你觉得温度刚刚好,不太冷也不太热,便出门走走。走在路上,一阵凉爽的秋风拂来,顿时让人清醒。它不像夏风,步调缓慢,又带着炎热;它也不像冬风,“呼”的一声,冷彻身骨.这秋风,妩媚至极,它拂过,像给你诉说,你听不见它说什么,只觉得这低语声,有着别样的情愫。

北方的秋,少的是雨.这里的雨,是格外有味道的。你看,天阴沉下来了,忽地来了阵风,雨便利落地来了。大珠小珠落玉盘,待到珠子落尽,这玉盘又透出亮来。啊!太阳出来了,天晴了。躲在屋檐下的人们又兴高采烈地提着板凳,拿着农具,去忙活了.你若借着这雨,多愁善感一番,怕是扫了你的兴。它呀!不会为你多留,这调皮的小家伙,停个脚,就走了。

这北方的秋,最爱炫耀:那黄澄澄,一片片的,是稻谷;挂在树梢,要坠下来的,是柿子挂满窗前;咧嘴大笑的,是辣椒;堆满院角,挤成一团的,是玉米。这收获的季节,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付出的艰辛。这北方的秋,最是豪迈。它果断地抹去那些没落陈腐,将大地更新,又潇洒地将喜悦与人们分享。

离开北方,跟家人一起南下,已经10多年了。人生就是这样不断变化,没有定数。若遇到不如意的时候,我就想起,人生就像秋天,它给你硕果累累的同时,也给你更多未知,它是低谷、是转折,更是契机和磨炼.如若你想放弃,你只会看到严冬;若你坚持,春天就在眼前了。

这秋的故事,让我也更知道,那北方的秋,就是我怀念的秋。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首段对梦境的描写,营造了寂静冷清的氛围,奠定了全文悲凉感伤的情感基调,引出下文对江南秋天的描绘。
B.本文采用对比手法,将南方的秋与北方的秋进行对比,以此突出北方的秋的特色,抒发作者对其深沉的眷恋之情。
C.本文在刻画童年趣事、北方风雨、硕果累累等图景时,绘声绘色绘形,细致生动,其中又饱含深情,显得真切动人。
D.文末由景触思,感叹“人生就像秋天”,写出了作者深刻的人生领悟,增添了文章的哲理意味,给读者以人生启迪。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在北方领略秋是最合适不过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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