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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12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

那个地方虽然也还算是黄土高原,却只有黄土,见不到真正的平坦的塬地了。由于洪水年年吞噬,塬地总在塌方,顺着沟、渠、小河,流进了黄河。①从洛川再往北,全是一座座黄的山峁或一道道黄的山梁,绵延不断。树很少,少到哪座山上有几棵什么树,老乡们都记得清清楚楚。

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姓白,绥德人,年轻时打短工来到清平湾,就住下了。陕北话里,“白”发“破”的音,我们都管他叫“破老汉”。也许还因为他穷吧,英语中的“poor”就是“穷”的意思。或者还因为别的:那几颗零零碎碎的牙,那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尤其是他的嗓子——他爱唱,可嗓子像破锣。

大伙都说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有时候赶着牛出村,破老汉憋细了嗓子唱《走西口》,“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也难留,手拉着哥哥的手,送哥到大门口。走路你走大路,再不要走小路,大路上人马多,来回解忧愁……”场院的婆姨、女子们嘻嘻哈哈地冲我嚷、“让老汉儿唱个《光棍哭妻》嘛,老汉儿唱得可美!”破老汉只做没听见,调子一转,唱起了《女儿嫁》:“一更里叮当响,小哥哥进了我的绣房,娘问女孩儿什么响,西北风刮得门栓响嘛哎哟……”我和老汉赶着牛走出很远了,还听见婆姨、女子们在场院上骂。老汉冲我眨眨眼,撅一条柳条,赶着牛,唱一路。

破老汉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那孩子小名儿叫“留小儿”。

留小儿常常没完没了地问我北京的事。②北京的神秘,对她来说,不亚于那道银河。留小儿最常问的还是天安门。“你常去天安门?”“常去。”“常能照着毛主席?”“哪的来,我从来没见过。”“咦?!他就生在天安门上,你去了会照不着?”她大概以为毛主席总站在天安门上,像画上画的那样。有一回她趴在我耳边说:“你冬里回北京把我引上行不?”我说:“就怕你爷爷不让。”“你跟他说说嘛,他可相信你说的了。盘缠我有。”“你哪儿来的钱?”“卖鸡蛋的钱,我爷爷不要,都给了我,让我买褂褂儿的。”“多少?”“五块!”“不够。”“嘻——我哄你,看,八块半!”她掏出个小布包,打开,有两张一块的,其余全是一毛、两毛的。那些钱大半是我买了鸡蛋给破老汉的。

在后山上拦牛的时候,远远地望着后沟里的那眼土窑洞,我问破老汉:“那婆姨怎么样?”“亮亮妈,人可好。”他说。我问:“那你干嘛不跟她过?”“唏——老了老了还……”他打岔,“算了吧!”我说:“那你夜里常往她窑里跑。”我其实是开玩笑。“咦!不敢瞎说!”他装得一本正经。我诈他:“我都看见了,你还不承认!”他不言传了,尴尬地笑着。他分明是心动了,可又怕对不起留小儿。留小儿的大死得惨,平时谁也不敢向破老汉问起这事,据说,老汉一想起就哭,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听说,都是因为破老汉舍不得给大夫多送些礼,把儿子的病给耽误了;其实,送十来斤米或者面就行。那些年月啊!

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庄稼都收完了,地里光秃秃的,山洼、沟掌里的荒草却长得茂盛。把牛往沟里一轰,可以躺在沟门上睡觉;或是把牛赶上山,在山下的路口上坐下,看书。秋山的色彩也不再那么单调: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③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

碰上下雨下雪,我俩就躲进牛棚。牛棚里尽是粪尿,连打个盹的地方也没有。那时候我的腿和腰就总酸疼。“倒运的天!”破老汉骂,然后对我说:“北京够咋美,偏来这山沟沟里作什么嘛。”“您那时候怎么没留在广州?”我随便问。他抓抓那几根黄胡子,用烟锅儿在烟荷包里不停地剜,瞪着眼睛愣半天,说:“咋!让你把我问着了,我也不晓得咋价日鬼的。”然后又愣半天,似乎回忆着到底是什么原因。④“唉,毯毛擀不成个毡,山里人当不成个官。”他说,“我那阵儿要是不回来,这阵儿也住上洋楼了,也把警卫员带上了。山里人憨着咧,只要打罢了仗就回家,哪搭儿也不胜窑里好。毯!要不,我的留小儿这阵儿还愁穿不上个条绒袄儿?”

有一回我半夜起来去喂牛,借着一缕淡淡的月光,摸进草窑。刚要揽草,忽然从草堆里站起两个人来,吓得我头皮发麻,不禁喊了一声,把那两个人也吓得够呛。一个岁数大些的连忙说:“别怕,我们是好人。”破老汉提着个马灯跑了过来,以为是有了狼。那两个人是瞎子说书的,从绥德来。天黑了,就摸进草窑,睡了。破老汉把他们引回自家窑里,端出剩干粮让他们吃。陕北有句民谣:“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老汉和两个瞎子长吁短叹,唠了一宿。

第二天晚上,破老汉操持着,全村人出钱请两个瞎子说了一回书。

那年冬天我的腿忽然用不上劲儿了,回到北京不久,两条腿都开始萎缩。住在医院里的时候,一个从陕北回京探亲的同学来看我,带来了一张十斤的粮票,说是破老汉让他捎给我的。“我对他说这是陕西省通用的。在北京不能用,破老汉不信,说:‘咦!你们北京就那么高级?我卖了十斤好小米换来的,咋啦不能用?!’我只好带给你。破老汉说你治病时会用得上。”唔,我记得他儿子的病是怎么耽误了的,他以为北京也和那儿一样。

哦,我的白老汉,我的牛群,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节选自《青年文学》1983年第1期,有删改)

【注】①照着:望见。②大: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题目中“遥远”二字既有空间上偏僻、遥远的意思,也蕴含了作者对清平湾的怀恋之情。
B.破老汉用“破嗓子”唱的山歌却能打动人们,是因为他的山歌中有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愿望。
C.留小儿在与“我”的对话中表现出懂事、天真烂漫、面对苦难而乐观的个性,令人怜惜。
D.“那些年月啊!”是“我”对破老汉儿子病死的感慨,体现“我”对个体生存命运的思考。
【小题2】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句子①中的“绵延不断”强调“黄”的范围,突出清平湾贫瘠的生活环境,营造了一种悲壮的气氛。
B.句子②中的“不亚于那道银河”,强调北京对留小儿的吸引程度,突出她对北京的好奇和向往。
C.句子③中“一丛丛”“一丛挨着一丛”,从数量和形态的角度描写野花,富有层次感,突出秋天的生机。
D.句子④中“毯毛擀不成个毡……”,用陕北俗语使小说叙事更为顺畅自然,突出破老汉憨厚老实的形象。
【小题3】小说以抒情与留白的方式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采用散文化叙事的写法,带来了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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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我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其他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馆场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①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二十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苍的;②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的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③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苍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好样的。奥林匹斯山上的圣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展示人类的不屈,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的,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的,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某一个时刻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苍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故乡牙买加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④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988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既表明了“我”对田径的喜欢,也自然地引出了人物刘易斯。
B.“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运用比喻手法,描写了刘易斯的身体特征,他有良好的田径运动的身体条件。
C.“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与“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形成了对比,“我”感到难过。
D.刘易斯就是因为懂得了体育比赛不是为了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展示人类的不屈,所以在百米决赛后的跳远决赛中表现不俗。
【小题2】下列对文中画横线句子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句子①通过“觉得像过节一般”“心里都想着它”等心理描写表现了“我”是个体育迷。
B.句子②写人在奔跑与跳跃中展现力量、意志等,舞蹈无法与之相比,“我”痛恨舞蹈。
C.句子③中,“我”看见了“最幸福的人”的不幸,“我”对“最幸福”的定义产生了怀疑。
D.句子④是反问句,表达了“我”的思考,要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
【小题3】在得知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了刘易斯后,“我”有哪些心理活动?请结合文本第四自然段简要分析。
【小题4】“我”的梦想是什么?“我”为什么有这样的梦想?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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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玫瑰

史铁生

雨中的黄昏,很静。郊外的土路又细又长。

远处的村落里,大喇叭唱着。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这是一支洋歌。老头儿在竹竿的顶端罩了一把雨伞。每逢雨天他就这样。那只纸叠的小风车儿在灰暗的雨伞下面默默地转着,就像那支歌。

他抱着那只刚买来的铜牛,拄着一支木拐,慢慢地走着。那铜牛不轻。他不时停下脚步,用衣袖擦去溅在牛身上的雨点。他每天都要到城里去卖小风车儿,每天都这个时候回来。牛身上布满了粗糙的气孔、绿锈和凹凸不平的铸痕,老头儿总觉得那是些伤疤。他早就想买这只牛,牛的高高隆起的肩峰一直吸引着他。吸引他的还有牛的四条结实的腿和牛的向前冲去的姿势。今天总算把它买回来了,老头儿很高兴。

可他一觉得高兴,就又想起了那个孩子。

那孩子可真倒霉,刚生下来就这么倒霉!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是残废,好几个大夫都这么说。唉,可怎么好……老头儿想着,看了看天。

老头儿又走了一会儿,然后在路边的土埂上坐下来,把铜牛放在并拢的双腿上。他拍拍牛的结实的脊背,对自己说:别像个老傻瓜似的胡思乱想了。”“也别净替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瞎操心了。他又劝自己忘掉那个不幸的孩子。他出神地看着那只青铜的公牛,真佩服它有那么一身漂亮的肌肉。

小风车儿像一团红色的雾,在他白发苍苍的头顶上。空旷的田野上空,光是飘着雨。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也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村子里的喇叭声。放广播的准是个年轻人。

这歌倒是像唱着老头儿的身世。

他就靠卖这种纸叠的小玩意儿为生,干不了别的了,老了,而且两条腿的下半截都是假的。晚上,他在灯下把一张张红红绿绿的电光纸裁开,叠成一个个四角的小风车儿,再用大头针把它们钉到白天捡回来的冰棍棍儿上去。他喜欢喝酒,喜欢一边做着小风车儿一边喝酒。他一边咂摸着酒,一边欣赏看那些小风车儿,吹吹这个,吹吹那个,看看它们是不是都转得很好。

他希望孩子们可别有哪一个将来要得脉管炎,这些欢笑着的小脸儿可别有一天要变得悲伤。他默默地为孩子们祈祷。他的腿,一条是在二十岁的时候锯掉的,另一条是在三十多岁,都是因为脉管炎

雨悄声地飘洒着,沙沙沙地落在田野上、土路上和老头儿的雨伞上。他的背驼得很厉害,蓝布褂子的背部让太阳晒得发了白。他的头发也全是白的。竹竿上那只红色的小风车儿显得很鲜艳。老头儿一直看着那只青铜的公牛。吸引他的还有那对犄角,像一张弓,尖利的两端向前弯去,向前直冲。真横!老头儿握住牛的犄角:老虎又怎么着?老虎也未必经得住它这一下子。

老头儿在土埂上坐了很久,撅起来的后衣襟被雨水打湿了。那对儿小夫妻不听我的,依我说就别再抢救那孩子了。当然啦,谁舍得自个儿的孩子呢?可舍不得他,是为了让他来受罪吗?让人看不起?他叨叨咕咕地跟自己说着。

他让自己不去想这些事,又欣赏起他的铜牛来。他想买这只牛已经很久了。

有一天,他忽然发现了这只青铜的公牛。它站在橱窗里,梗着脖子,四只蹄子紧紧地抠在地上,身体的重心全移到了高高隆起的厚实的肩峰上,低着头,两只犄角像是两把挥舞着的尖刀。老头儿愣住了,被牛的骄蛮的姿态吸引住了。牛身上每一块绷紧的肌肉都流露出勃勃的生气和力量,每一条涨鼓的血管都充满了固执和自信,每一根鲜明的骨头都显示着野性的凶猛,使人想到一只被它顶死的老虎,想到它被老虎咬伤的地方淌着粘稠的鲜血,想到它冲向对手时发出的暴怒的咆哮,想到它踏在老虎尸体上时那傲视一切的眼神,它晃着那对刀一样的犄角,喷着粗气,在荒野上飞奔狂跳……他望着那只牛,沉静了多年的血液又在身体里动荡、奔突。老头儿忽然明白了,他常常在梦中看见而醒来又变得模糊的那个形象,正是这样一只牛……

天黑了,雨仍然没停。远远地看见了一片灯光,他走到了三岔路口。一条路是通向他的小屋的,另一条通向那所产院。老头儿又想起了那个倒霉的孩子。

他们还在抢救他呢,老头儿说。他又在路边的土埂上坐下,犹豫着该不该再去跟那对年轻的父母说说。

……我不愿看你继续痛苦、孤独地留在枝头上……我把你那芬芳的花瓣,轻轻散布在花坛上……

老头儿也快会唱这支歌了。

一列客车隆隆地开过,车窗里的灯光照亮了那只小风车儿。小风车儿在夜风里转着,像一团红色的雾,像一朵玫瑰。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多次出现“雨伞”“小风车”“那支歌”,让老头儿凄惨的生活有了诗意,丰富了文章的内蕴。
B.老头儿从开始听“夏日的玫瑰”这支歌到后来快会唱,体现出歌曲对老人的感染力,也暗示老人想早日得到解脱。
C.虽然老头儿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现状堪忧,但他却时时关心那个“倒霉的孩子”,更加突出老人的善良。
D.文中的“岔路口”,既是现实中的路口,更是老人迷茫、忧虑心情的写照,突出老人对孩子命运的担忧。
【小题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关于雨和土路的描写,衬托出老头儿的孤寂、凄凉的心境和生活的艰辛,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
B.第14段运用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和细节描写,将铜牛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语言富有张力。
C.小说运用心理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叙写老头儿对残疾新生儿命运的关心,表现出老头儿淳良的本性。
D.小说对铜牛进行了细致地描写,而对老人的经历、孩子的病情等内容几笔带过。详略得当,主次适宜。
【小题3】本文以“夏天的玫瑰”为题,有什么妙处?
【小题4】文中描写铜牛如墨如泼,细致入微,请分析作者是如何艺术地描写的?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我与地坛(节选)

史铁生

①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②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③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④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天的苦心安排。

⑤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权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些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⑥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小题1】作者在文中多次写到地坛,地坛有何特点?结合文本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2】第②段中用了“缘分”和“宿命”,要突出表达的意思是:_______
【小题3】第③段划线句可以改成“古殿檐头浮夸的玻璃已经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淡褪,一段段高墙坍圮了,玉砌雕栏散落了”,句子结构从动宾结构变成了主谓结构。请比较两种表达的不同效果。
原句:
改句:
【小题4】第⑤段对地坛园内的景物描写及其细腻传神,请列举一例作赏析。
【小题5】下列有关本文的说法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通篇采用概述式的笔法,介绍地坛中的代表性建筑和景物。
B.夕阳残照地坛的断壁颓垣,时间的伟力、岁月的无情令人无奈。
C.本文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思想深刻,情味浓郁。
D.最后写作者明白了“死”的道理:死是必然的,死没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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