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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适中0.65 引用2 组卷25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黄昏时分

肖复兴

旧时京城,黄昏时分,即使普通平民院落,屋顶上的鱼鳞瓦铺展连成一片,如同海浪翻涌,平铺天边,是只有北京见得到的风景。各家开始做晚饭了,即便都是简陋的煤球或蜂窝煤炉子,炊烟袅袅中,有千篇一律的葱花炝锅的香味缭绕,也是分外让人怀想的。

那个时候,我和我的一位女同学,从我家小屋出来,便是在这样的炊烟袅袅和炝锅的葱花香味中,以及街坊们好奇的眼光中,穿过深深的大院,走到老街深巷里,一直往西走,走到前门大街,过御河桥,往东一拐,来到22路公交车总站的站台前。它的一边是北京老火车站,一边是前门的箭楼。黄昏时分夕阳的光芒,正从西边的天空中泼洒过来,洒在前门的箭楼上,金光流泻。雨燕归巢,一群群墨点一样在金光中飞舞,点染成一幅点彩画面。

我们是同住在一条老街上的发小儿,读高中,为了能够住校,她考上了北航附中。几乎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都来我家找我复习功课和聊天,黄昏时分,我送她到前门,乘坐22路公交车回学校。每个星期天如此,从高一一直到高三毕业。前门箭楼前的黄昏,涂抹着我们15岁到18岁青春灿烂的背景。

高中毕业后,我去了北大荒,在七星河南岸荒原靠西头的二队,生活了整整六年。一望无际的荒原,荒草萎萎,无遮无拦,一直连到遥远的地平线。我们开垦出来的地号,都在东边,按理说,每天收工都要往西走,回队上吃晚饭。正是黄昏,一天晚霞如锦,夕阳横在眼前,在荒原上应该格外醒目。奇怪的是,我竟然一次都没有注意到黄昏的情景。也是,干了一天的活,如果赶上豆收,一人一条垄,八里地长,弯着腰一直往东割,割到头,已经累得跟孙子一样,再好看的黄昏风景,也没心思看了。

六年后的早春二月,我离开北大荒,回北京当老师。中学同学秋子,赶着一辆老牛车,从二队送我到场部,准备明天一早乘车到福利电火车站回北京。老牛破车,走得很慢,走到半路,天已黄昏,忽然回过头往西张望,想再看看生活了六年的二队。二队家家户户炊烟四起,淡淡的白烟,活了似的,精灵一般,袅袅地游弋着。西边,晚霞如火,夕阳如一盏硕大无比的橙红色大灯笼,悬挂在我头顶,然后像大幕一样缓缓地垂落。我从来没有见过夕阳居然可以这样巨大,大得像神话中出现的一样,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

我真的有些惊讶,一句话说不出来。秋子见多不怪,头都没有回,只是默默地赶着马车。黄昏,这样的壮观;忙碌了一天,夕阳谢幕时,这样的从容,让半个天空伴随它一起辉煌无比,和即将到来的夜晚交接班。

岁月如流,人生如流。无数个日出日落,构成了逝者如斯的岁月与人生。前年到美国看孩子,一眨眼似的,我的孩子都有了孩子,少年和青春,轮回在儿子和孙子的身上。每天接送小孙子上学放学,将孩子送到家门前不远的路口,等候校车。黄昏的时候,眺望远方,盼望着黄色的校车,从树木掩映的小路上,像一朵橙黄色的云朵一样蜿蜒飘来。

校车出现的前方在西边,茂密的树木遮挡住天空,看不见夕阳垂落。正是晚秋时节,有几株加拿大红枫,高大参天,看不见夕阳,却看得见夕阳的光芒打在树上,让本来就红彤彤的枫叶,更加鲜红,如同燃烧起一树树腾腾向上直蹿的火焰,映彻得天空一派辉煌。

如果没有蔓延全球的疫情,今年这时候,我可能还会在那个路口守候孩子放学,看到夕阳燃烧加拿大红枫的情景。因为不是送别,不是分手,而是守候,有了期待,有了盼望,灿烂的黄昏,显得更加灿烂,而且,多了一份温情。

前两天,偶然又听到美国老牌民谣歌手安拉唱的一曲英文老歌《黄昏》,不由自主联想起这几个难忘的黄昏。安拉的《黄昏》,唱的是失恋,伤怀悼时,感叹余音袅袅在耳,却昨是而今非。这只是这首老民谣唱的黄昏,和我记忆中的黄昏不同,它不过让我望文生义想起了我的黄昏而已。我的黄昏,无论是告别,分手,守候,都是美好的。黄昏时分,走在寂静几近无人的街上,想起这首老民谣,也想起郁达夫写黄昏的诗:遥街灯火黄昏市,深巷帘栊玉女笙。记忆中存在的,眼前浮现的,是美好的值得期待的黄昏。

(选自《新民晚报》20211123日第20版)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开篇写旧日京城的黄昏景象,既写了瓦片翻涌、炊烟袅袅的外景,又写了烧火做饭、葱花飘香的内景,很有立体感。
B.作者在北大荒生活了六年时间,却一次都没有注意到这里黄昏时的情景,是因为满目荒凉的环境让其厌烦,无心去看。
C.作者回忆青春时光的黄昏,将归巢的雨燕喻为在夕阳金色光芒下飞舞的一群群墨点,生动形象地突出了雨燕数量之多和景色之美。
D.面对离开北大荒时黄昏的壮观景象,“我”和秋子的态度形成了对比,既表明了各自的日常生活状态,也突出了秋子不能回城的失落感。
E.本文时间跨度较大,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将人生不同阶段黄昏时分的画面连缀起来并逐一展现,意蕴丰富。
【小题2】请分析第一自然段在本文中的作用。
【小题3】文章以“黄昏时分”作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4】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
【小题5】本文作者曾说,散文写作在语言风格、文气(行文)和心地(内容)等方面都要讲求“清”的境界。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作者这一创作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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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紫薇花对紫微郎

肖复兴

①以前老北京的院子里,种海棠、丁香、榆叶梅、石榴树的多,种夹竹桃的也有,很少种紫薇的。如今,紫薇被普及,几乎所有的公园和新建的居民小区里,都种上了紫薇,前些年,北京植物园还集中载种一百多棵紫薇,特别开辟了一座“紫薇图”。

②之所以如今对紫薇情有独钟,是因为相对于娇贵的树种,紫薇很皮实,容易成活,而且,开的花很鲜艳,紫红色的花朵遍布枝叶之间。在这一点上,和它同期开花的木槿就差很多。论好看,木槿也不差,花瓣比紫薇大,但有些稀疏,藏在枝叶下面,不如紫藏繁茂。老远一看,木槿是叶多花少,紫薇则是紫嘟嘟一片,像一片云霞。关键一点,紫薇花期长,能够开满整整一个夏季,即使到了初秋,也能看到它的花影摇曳。如果在南方,到了寒露,还能见到它的花开。所以,人们又叫紫薇为百日红。

③不少作家曾经为紫薇写过文章,比如苏州的周瘦鹃。写得最搞笑的,当属郭沫若。在《百花齐放》中,他应景为一百种花写诗,写到紫薇时,他这样写道:“皮上轻轻一搔,全身就会摇动;人们因此又爱叫做怕痒花;其实我们倒不痒,并也不怕;只是告诫人们要规矩一些,为什么对于花木用手乱抓?”新诗从《天狗》《天上的街市》乱抓乱写到这份上,真的叫人无语。不过,紫薇又叫做怕痒花,倒是从这首诗里知道的。那时,我正读中学,夏天到来的时候,曾经专门到公园里找到过紫薇,带有好奇又神奇的心思,用手在树干上摸了摸,然后抬头看看树,枝头上的紫薇花还真的动了动。

④去年夏天,孙子从美国回来,我带他到公园玩,看到紫薇,对他说:这树也叫做怕痒树,你只要用手在树干上摸一摸,枝子上的花就会轻轻摇动。孙子不信,用手轻轻地摸了摸树干,枝头上的花一动不动。再用点儿劲儿摸,花还是不见动静,急得他使劲儿地摇动起树干来,紫薇花瓣不仅动了,还落在他身上几瓣。

⑤后来,我查书,发现紫薇树皮容易脱落,露出里面树干的嫩肉来,再用手去摸,枝头上的花才会像过了电一样地动。就像俗话说的那样,隔着衣服,很难摸着麻筋儿,当然,花就不会动了。想想中学时候,我摸摸树干,紫薇花动的情景,想一定是当时有风,被风吹动罢了,我以为真的花动了呢。

⑥为紫薇花著文,写得最漂亮的,得数汪曾祺。他写紫薇花开得茂盛繁密:“一个枝子上有很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一连串干净简洁的短句子,最后一个比喻,通感,用声音形容花的繁茂火爆。起码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里,没有见过对紫薇如此精彩的书写。

⑦为紫薇写诗,写得最有名的,要属白居易。他那句“独坐黄昏谁是伴,紫薇花对紫微郎”,传颂了千年之久。不过,对此诗的误读也最多。紫微郎本来指的是白居易自己,他在宫里的紫微省做中书侍郎,又叫做紫微郎。本是枯坐宫里寂寞难耐,却让我们望文生义,照汪曾祺所说“更易使人产生这是一首情诗的感觉。”

⑧紫薇是一种古老的树木,白居易为紫薇写过诗,杜牧也写过,说明早在唐朝紫薇就存在了。在北京,有很多开花的古树,至今依然存活在古寺和皇家园林里,比如玉兰。但没听说过有老紫薇树。

⑨我唯一见过的古老的紫薇树,是前些天到广东中山市的小榄镇,那里新近开辟了一片湿地公园,园里的一片坡地上,种着好多棵老紫薇树。我不知道它们具体的年头有多古老,只知道一年能开两季。和我见过的紫薇树完全不同,粗大的树干,高耸的梢头,沧桑的枝叶,可以和古松古柏相媲美,以前所在北京见过的紫薇,都显得那样地纤柔,那样地小儿科了。

⑩那一片坡地被围了起来,和我们北京植物园里的“紫薇园”一样,这里也叫做“紫薇园”。不过,此紫薇和彼紫薇,却大不一样,就像白居易心中的“紫薇花对紫微郎”,和我们想象的“紫薇花对紫微郎”大不一样。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紫薇花又名“百日红”,因为紫薇花花期长;在南方,到了寒露时节,还能见到紫薇花开。
B.紫薇花又叫怕痒花,这种叫法最早出自郭沫若的《百花齐放》中“皮上轻轻一搔,全身就会摇动”
C.作者细数了郭沫若、汪曾祺、白居易等书写紫薇花的诗文,使得文章弥漫着厚重而温馨的人文气息。
D.作者使用第一人称,将“我”的所见所读所为所感结合起来,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感情真实自然。
【小题2】文章多处运用对比手法,请找出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文章以“紫薇花对紫微郎”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鼻烟壶

肖复兴

我们老院进二道门东厢房的第一家,住着老孙头儿。我们都这样叫他,现在想来那时候也就50岁上下,并不老。他一辈子没结婚,那时候,他的母亲还在,七十多岁,身体不好,常年躺在床上。

老孙头儿大概是我们老院里学问最高的一位,是个英语翻译,据说从美国回来的。人家上门把要翻译的东西送来,他在家里就把钱挣了。那时候,我们一帮孩子常到他家里玩,东厢房靠窗是一张写字台,放着他的命根子——打字机,我常偷偷敲打键盘上圆圆的小按键,发出“嘚嘚”的声音,特别好玩。

老孙头儿工作之余的最大消遣就是吸鼻烟,而且非常讲究。他家里有好多鼻烟壶,装在墨绿色的铁皮盒子里,高兴了,他会打开盒子,让我们欣赏那形状不一、图案各异的鼻烟壶。鼻烟壶的口很小,里面画有好多图案,有山水花鸟、英雄人物、市井风俗,色彩有金糕红、湖水绿、珐琅彩等。忙的时候,他会让我们帮他去买鼻烟。每一次买鼻烟,他都会从盒子里找出不一样的鼻烟壶,好像在挑选他的卫兵。他买鼻烟,必定要天蕙斋的。我们都特别愿意帮他买鼻烟,老孙头儿会让我们把买鼻烟找的零钱拿来买糖吃。

天蕙斋离我们老院不远,道光年间就开业了。鼻烟作为一种闻品,现在很少有人喜欢了,但在清末民初,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它都很有市场,就像现在的香烟一样。老孙头儿跟我们白话,上好的鼻烟,一两的价钱当时能买44斤洋面。好家伙!听得我们都嘬牙花子。

天蕙斋不太起眼,它在一个高高的台阶上,门脸瘦长。可那时我们个子太矮,台阶显得越发的高。我们一帮男男女女的半大孩子,拿着老孙头儿给的钱撒着欢儿去天蕙斋,主要目的是找了零钱,去前门大街买糖分着吃,我们老院的孩子,大概没有一个没去过天蕙斋给老孙头儿买鼻烟的,便也没有一个没吃过老孙头儿的糖的。

好玩的年华都过得快,童年和少年时光,像鸟一样飞走了。等到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了。有一天,一帮红卫兵闯进老院,径直闯进了老孙头儿的那间东厢房。那时候,红卫兵造反、抄家,已是常事,见多不怪——让我诧异的是,为首的竟然是我们老院的一个女孩子,她比我小3岁,以前,没少像跟屁虫似的,跟在我的后面,去天蕙斋帮老孙头儿买鼻烟。

正是夏天,天很热,老孙头儿正在家里帮母亲擦身,哪里想到红卫兵长驱直入。那个女孩指着老孙头儿的鼻子,劈头盖脸说他是美国特务,让他交出藏在家里的电台。老孙头忙跟她解释哪有什么电台。她指着写字台上的打字机说:“这不是电台吗?”老孙头儿叫着她的小名说道:“孩子,那是打字机,你又不是没见过我拿它打字!”她说:“你用它白天打字,夜里发报,以为我们红卫兵小将不知道?”说着,她便带着红卫兵开始乱翻东西,一下子翻出了老孙头儿的宝贝——墨绿色的铁皮盒子,她指着盒子上印着的一行英文小字“Made in the U.S.A.”,对那帮红卫兵喊了起来:“看呀,这里有美国的东西,他还不承认自己是美国特务。”老孙头儿再一次叫她的小名,解释说:“这就是以前用过的美国奶粉盒子。”然后他打开盒子,指着里面装的鼻烟壶又说:“你也不是没见过,都是鼻烟。”她一把夺过盒子,摔在地上,鼻烟壶碎了,鼻烟撒了一地,她质问老孙头儿:“这是什么?美国奶粉盒子?里面装的就是美国炸药!”

老孙头儿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装鼻烟壶的盒子,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灾难。他的母亲惊吓过度,没几天便过世了。到我插队结束回北京,我回老院时看到他,他还点着那个女孩的名字对我说:“你说这孩子是怎么想的,非把个装鼻烟壶的奶粉盒子说成是装美国炸药的。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她会怎么想,会不会还记得这桩往事……

(选自《我们的老院》,有删改)

【小题1】文章以“鼻烟壶”为题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简要概括“老孙头儿”这个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3】请探究“你说这孩子是怎么想的,非把个装鼻烟壶的奶粉盒子说成是装美国炸药的”这句话的意蕴。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超重

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地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豆蔻,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晨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有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

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嚷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嚷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了,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噘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地摊了一地。

这里,我身旁另一侧,又有一个女孩推着车走到她的父母身边,表情几乎和那个男孩一样气哼哼的,把车使劲推到她父亲的脚前,说了句:“严重超重!”父亲和刚才这位母亲一样,立刻蹲下身子,替女儿打开行李箱,我一看,箱子里几乎全是吃的东西,而且全是麻辣食品,不用说,来自四川。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女儿站在那里,用手扇着风,摸着脸上的汗,说着:“这都是我想带的呀!”这让父亲为难了,倒是母亲在旁边发话了;“把那些腊肠都拿出来吧,那玩意占分量。”父亲拿出了好几袋腊肠,又拿出好几管牙膏、一大罐营养品和几件棉衣,再盖箱子的时候,鼓囊囊的箱子瘪下去一大块。女儿风摆柳枝般推着车走了,我悄悄地问母亲这是去哪儿,她说是去法国读书。

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


(选自《2008年中国年度微型小说》)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E、小说的结尾起到了点题和揭示文章主旨的作用,表达了作者对年轻一代期望,同是也能让读者感受到了“感受爱”的重要。
A.《超重》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画面:儿子女儿出国读书,在机场,父母出于爱,为孩子准备了过多的行李,结果造成“超重”。
B.孩子朝着父母大发脾气,“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也有天气热以及马上就要远离父母而心情不好的原因。
C.“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这些细节描写都表现了“儿行千里母担忧”的情感。
D.小说选材巧妙,情节波澜起伏,以情动人,读起来让人深感沉重。
【小题2】请简要说明小说中的“我”在情节和主题方面所起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儿子和女儿见了父母都是“气哼哼的”,其原因一样吗?你是如何看的?第6段写的是与前文相同的事情,这样写不重复吗?为什么?
【小题4】小说以“超重”为题,请探究以此为题目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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