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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 较易0.85 引用1 组卷11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对于母子关系,生物性和社会性似乎是不易发生差异的。在我们的旧法上还有一种规定就是:非婚生子女与其母之关系视为婚生母子,毋须认领。这是说,母子的生物关系是明显的,所以不必经过法律手续,就可以确定其社会性的母子关系。事实上,连这明显的母子生物关系,在过去的旧时代,也有时会被有意抹煞,不承认是社会性母子关系的基础。读过《红楼梦》的人自然记得那个女儿不认生母的故事。在她当家时,明白地向生母说,要她不要弄错了,自己是王夫人的女儿。而王夫人尽管心里疼她自己所生的两个孩子,可是她对于这个女孩儿和那个不争气的小子在名分上依旧是母亲。在社会关系上,她得公平地待遇所有的儿女,不论是自己生的还是别人替她生的。熟悉中国大家庭的人自能用亲自见过的事实来证实这类以婚姻关系来抹煞生物关系的情形。

【小题1】文中“那个女儿”“两个孩子”“不争气的小子”分别指的是(       
A.惜春       宝玉和黛玉              贾瑞B.迎春              宝玉和宝钗              贾琏
C.惜春       元春和宝玉              贾珠D.探春              元春和宝玉              贾环
【小题2】这一故事说明的道理,错误的一项是(       
A.母子关系很复杂,有生物性意义上的也有社会性意义上的。
B.《红楼梦》中的这个“女儿”缺少亲情,因而不认自己的生母。
C.在《红楼梦》那个时代,母子关系的生物性有时得不到承认。
D.王夫人作为正妻,她丈夫贾政的孩子都必须把她当作“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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