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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适中0.65 引用3 组卷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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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司事

【英】毛姆

圣彼得教堂下午有一场洗礼,所以奥伯特·爱德瓦·佛曼还穿着他的司事长袍。他总是把新袍子放在做丧礼或婚礼的时候才穿,所以,现在他所穿的只是稍微次一等的。穿这袍子,他感到自傲,因为这是他职位尊严的标志。

司事现在是在小礼堂等着牧师结束他的仪式,这样他就能将这里收拾整齐然后回家。

这位牧师是最近才任命的,四十来岁,红光满面,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奥伯特·爱德瓦还是为先前的牧师感到遗憾,那是一个旧派的教士,从不大惊小怪,不像现在这位,样样事情都要插上一手。

不久他看到牧师走了过来。

“佛曼,您能到小教堂里来一会儿吗,我有些事情要同你说说。”

“好的,阁下。”

牧师将奥伯特·爱德瓦领进了小教堂。

奥伯特以一种谦恭而又尊严的姿态站着。在当司事之前他当过仆人,但是都是在非常体面的人家。开始是在一个富商家当跟班,后来在一位寡居的贵夫人家他升到了管家的职位,圣彼得教堂司事职位出现空缺时他已经在一位退职的大使家里当总管,手下有了两个人。他高大,瘦削,沉稳而自尊。看起来,不说是个公爵,但至少也是老派戏班里专门扮演公爵的演员。他老成,坚定,自信。

牧师神采奕奕地开口了。

“佛曼,我了解到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我非常惊讶地发现,你竟然既不能读也不能写。”

司事的脸上没有显露出任何窘困的神色。

“以前的牧师就知道这情况,阁下。”他回答说。“他说这无关紧要。开头那家厨师曾经想要教我,但我好像在这方面实在不开窍。”

“佛曼,不是我要苛求于你,”牧师说,“我给你三个月时间,到那时你要是还不能读,不能写,那恐怕就得叫你走人。”

“我感到非常抱歉。我是一条再也不能学新花招的老狗了。不会读不会写,好多年来我也活得很好。”

“这么说,佛曼,我只好说你得走人。”

“好的,阁下。”

但是,当奥伯特·爱德瓦以他通常的礼貌在牧师离开后关上了教堂的门以后,他再也无法保持住那种庄重了,他的嘴唇哆嗦着。他穿上了他的夹克,帽子拿在手里,走出了教堂。在深深的忧伤中,他没有走向那条往家走的路。他走得很缓慢。心情非常沉重。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就在此刻,他觉得要是有支烟抽,或许会给他一点安慰。既然他从不带烟,他就四下里寻找着,看哪里可以买一盒。他没有看到卖烟的店铺,于是就往下走去。这是一条长长的道路,可就没有能卖香烟的店铺。

“这真有点儿怪。”

为了确信,他又重新在街上走了一遍。没有,确实不用怀疑。

“我不会是唯一一位在这条街上走过而想到要抽烟的人的,”他想。“如果哪个家伙在这里开爿小店,卖点烟草、糖果之类的,准能赚钱。”

他为此遽然一震

“这就是念头,”他说,“真是奇怪,事情就是在你最没有想的时候这样来了。” 他将这件事情左思右想了一番,第二天他去了那条街,而且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待出租的店铺。二十四小时后,他将这家店铺拿了下来,一个月以后,一爿卖香烟和书报的店铺就开张了。他的妻子认为这件事很糟糕,简直是堕落,但是他回答说,人必须跟着时代变。

奥伯特干得很不差。过了一年左右,他突然开窍——他想,为何不再开第二家商店,找个人来经管。于是他又去寻找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的街道,果然找到这样的街道,还有可以出租的店铺,他又拿了下来。然后,他开始走遍全伦敦,只要找到一条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但有店铺出租的街道,他就拿下来。这样,在十年时间里,他一连开了不下十家店铺,赚到了大笔钱财。每个星期一,他就将一个星期收到的钱统统收拢起来存到银行去。

有一天早晨,正当他在将一扎扎钞票和一大口袋银币交进银行的时候,一位银行出纳告诉他说,他们的经理想要见他。他被引进一间办公室,经理同他握手。

“佛曼先生,你所存进来的钱,已经稍微超过三万磅了。这是很大一笔钱存款了,最好是用它来投资。”

“我可不想冒任何的风险,阁下。我知道,放在银行里很保险。”佛曼先生富态的脸上出现了疑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股票和分红,我只是想要把这些钱存放在你的手里就行了。”

经理笑了。“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会帮你做的。你以后只要在传票上签名就行了。”

“这我倒能做,”奥伯特不无疑虑地说。“不过,我怎么知道到底签的是什么呀?”

“我想你总应该会阅读吧,”经理以玩笑的口吻激烈地说。

佛曼先生给了他一个解除疑虑的微笑。

“哦,阁下,事情正是如此。我真的不能读也不能写,我只会签自己的名字,而这也是我在经营了生意以后才学会的。”

经理大吃一惊,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

“你是说,你建立了这么重要的生意,赚了三万磅的财富,却不会读也不会写?我的天呐,我的好人,如果你要会读会写,那你现在还会成什么样啊?”

“我可以告诉你,阁下,”佛曼先生说,一丝笑容浮上了他依然高贵的面庞。“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了场景转换的手法,教堂、街道和银行三个场景,凸显了主人公佛曼命运的变化,也使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
B.第三段用简洁的语言刻画了新牧师志得意满的形象,并通过和前任牧师的对比,表现了新牧师的大惊小怪,为下文解雇佛曼先生做了铺垫。
C.“他为此遽然一震”一句运用心理描写,形象地表现了佛曼产生新念头的惊喜,这一情感的转变也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D.佛曼接到被解雇的消息后,一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他没有绝望,在长长的街道上找到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体现了他的自觉意识。
【小题2】佛曼具有双重性格特点,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佛曼先生说的“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发人深省。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2020·全国·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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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一打

[英]毛姆

没什么事可做,我就眺望一个从远处朝我走来的人。等他走近,我才看出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个子。他走过几步,犹豫一下,转过身来,走近我坐的那条长凳,伸出一只手轻触帽檐向我致意。我注意到他戴着两只破旧的黑手套,猜想他大概是个困窘的鳏夫。

对不起,先生。他说,能给我根火柴吗?

当然可以。

他便在我身旁坐下来。我在摸寻兜里的火柴,他从口袋里掏摸出一包金光牌香烟,可是面色沉了下来。

糟糕透啦!连一根烟卷也没剩下。

我敬你一支吧。我微笑地答道。我取出自己的烟盒,他拿了一支。

纯金的吗?他问道。我把烟盒关上,他顺手在上面嗒地轻弹一下:这种玩艺儿我从来也留不住。过去我有三个,全给人偷啦。

他是个干瘪的小老头,两只暗淡的蓝眼珠,满脸皱纹。我说不上他多大岁数;可能三十五,也可能六十。

您这是头一次来爱尔松吗,先生?他问我。

过去也来过。

我敢斗胆说一句,我还从来没到过的海滨休养地不多哩,爱尔松数第一。爱尔松给我留下非常美好的回忆,先生。我曾在圣马丁教堂举行过婚礼哪。

真的吗?我轻声说。

一场十分幸福的婚姻,先生。

很高兴听到这件事。

那次婚姻维持了九个月。他若有所思地说。

这句话倒还新鲜,很显然,他要大谈其婚姻史了。谁知他什么也没说,微微叹口气。最后还是我打破这阵沉默。

看来这儿没有多少游客。你不觉得这有点凄凉吗?我说。

他转身冲着我,把一只戴黑手套的手往我的胳臂上一搭。

是凄凉。可就因为凄凉,一线阳光才特别受欢迎。他把手放回去,站起身来,说:好了,我不再耽误您的时间,先生。很高兴跟您相识。

他很有礼貌地摘下那顶脏帽子行个礼,就信步走去。

次日下午,我正坐在海边,他迈着蹒跚的小步子朝我走来。这次,他没有犹豫就直截了当坐在我旁边了。

咱们又见面啦,先生,世界可真小。如果不打扰您,请允许我在这儿歇个腿儿。

我没等他要火柴,立刻敬了他一支烟。

我想您大概没认出我来吧。

我好像没见过你。

我敢说我变样儿了。他感叹道,有一个时期,联合王国所有的报纸上都刊登我的照片。

说老实话,真不知尊姓大名。

他好像斟酌了一下,把手指上的黑手套捋捋平整,瞧瞧其中一个窟窿,然后并非很坦然地转向我。

我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莫蒂麦·埃利斯。他说。

哦?

他停顿一下,卖个关子,好让自己的身份一经披露更见效果。

我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重婚犯。

老实说我自认为自己在跟人顶嘴时,嘴挺伶俐,可现在我却无言答对了。

我娶过十一个老婆,先生。他接着说,大多数人认为,娶一个就够对付的了。

那你为什么只到十一个就为止了呢?

‘您知道,先生,就是这事整天搅得我心烦意乱。‘十一’确实像个可笑的数字,对不?三个嘛,谁都可能碰上,七个也还可以,九是个吉祥数,十个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十一个!这是我深以为憾的一件事。如果能把这个数凑满一打,我倒也无所谓。’

他解开大衣纽扣,从里兜掏出一个油渍渍的皮夹子,从中取出一大卷剪报。那些纸片又皱又脏。他铺开两三张。

我朝手中那篇报道扫了一眼。

判了你五年徒刑。

我认为这太卑鄙了。这位重婚犯气得满面通红。

我能看看这些剪报吗?我问他。

我给您就是让您看的。您要是看完之后,不认为我遭人诬陷,那就算我把您看走了眼。我把那些剪报粗粗看了一遍,明白了莫蒂麦·埃利斯为什么那么熟悉英国各个海滨休养地。那些地方都是他的猎获场所。他的办法是,等旺季过后才到那里去,租一套空房。显然,他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结识一个单身女人。她们在证人席上都声明是在海边跟他头一次见面的。一般是在半个月之内向她们浪漫求婚,随后不久就结婚。他耍弄花招劝诱她们把自己的积蓄交给他来保管;几个月后,他借口得去伦敦办点公事,就这样一去不复返。

她们都是一些体面的寂寞女人,资产总数为五百到一千镑不等。反正,不管数量多寡,受骗的妇女个个都给剥得一个子儿也不剩。

我还回他的剪报。他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折好,又放进他那个油渍渍的皮夹子。

您知道,先生,我一直认为我被人误判了。瞧瞧他们都说了我什么?‘社会上的害人虫’‘不讲道德的坏蛋’。现在,您瞧瞧我。我倒要问问您,我像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吗?"

我跟你相识尚浅。我用自认为相当圆滑的口气答道。

我怀疑那位法官,怀疑那个陪审团,怀疑社会公众有没有从我的角度考虑过问题。他们这些人有谁想到过我待这些女人的好处?

你拿走了她们的钱。

我当然得拿走她们的钱。可您知道我为了换取她们的钱,付出什么代价吗?

尽管他瞧着我,好像期待我答复,可我一声没吭。我确实不知道怎么回答好,他提高嗓门,加重语气地说下去。

您错了,我是一位慈善家。五年徒刑,他们判了我。他们应该给我颁发皇家慈善协会奖章才对。

他拿出他那包空了的金光牌纸烟盒,瞧着它,沉郁地摇摇头。我递给他我的烟盒,他谢都没谢一声就取了一支。我观望着一个好人同自己的情感在作搏斗的景象。

(屠珍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面对复杂的人性,作家毛姆说他更愿意做一个“无所偏袒的观察者”。小说以“眺望”“看出”“注意到”“猜想”等词语开头,确定了全文描写角度,即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叙事写人,这也是毛姆这一说法的印证。
B.小说描写主人公与“我”见面之初轻触帽檐致意,分别之时又摘下脏帽子行礼。由此可见主人公很有教养,随着情节的发展,对“我”的敬意逐渐增强。
C.和莫蒂麦·埃利斯的经历相比,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的想法,如娶老婆要“凑满一打”,认为自己是一位“慈善家”等等,让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不禁思考这些想法产生的根源。
D.小说叙写人物间的对话简洁真实,笔触看似云淡风轻,实则深刻冷峻暗藏锋芒。故事终了,人性的丑恶坦露无遗,意蕴深刻,令人回味深思。
【小题2】重婚犯莫蒂麦·埃利斯的丑恶人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故事性强,结构紧凑”是毛姆短篇小说的显著特点,作者运用了哪些手法使小说结构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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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奔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小题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表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小题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小题4】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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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英)毛姆

我第一次读这些诗时才二十三岁,当时迷恋得手不释卷;他的诗句中有种激情,有种英雄的孤傲和斑斓的生命力,一下让我神魂颠倒。因为那些掷地有声的诗句和绕梁不绝的韵律已经和我美好的青春记忆交缠在一起,所以一直到今天,我读起它们来还会心跳加速。我一向认为卡利斯托·德·圣阿纳在西班牙语读者中的声望是他应得的。当年每个年轻人都能随口吟诵他的诗句,而我的朋友会无休无止地跟我讨论他疯狂的举动、狂热的演说(诗人之外他也是个政治家)、锐利的妙语和他的恋人们。

但这些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卡利斯托先生一直隐居在他的家乡埃西哈,不屑和这个再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兴趣的世界为伍。正是我说要去那里的时候,迭戈·托雷表示愿意替我引见。

“他现在看上去怎么样?”我问。

“神采不凡。”

“你有他的照片吗?”

“有就好了。他三十五岁之后就拒绝面对镜头。他说他只想让后世见到他年轻时的样子。”

我必须承认,这句话中所透露的虚荣让我觉得十分动人。我知道他年轻时极为俊美,当他意识到青春一去不返时,他创作了一首感人的十四行诗,从中你可以清楚读到曾经被如此爱慕的容颜终于逝去,他所领受的那阵刺痛是多么苦涩,多么冷酷。

当我到达埃西哈的当晚,拿到那位大人物留给我的字条时,我是大为惊异的。他说,迭戈·托雷写信给他,提到了我的行程,如果我能在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登门,会让他非常高兴。事已至此,除了第二天在指定时间造访,我好像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埃西哈也曾有过辉煌,很多白色的房子,石头大门上都有气势雄伟的纹章,因为此地虽僻远,但当年新世界的财富也曾源源涌来,那些勇闯美洲、满载而归的人都选择在此安度余生。卡利斯托先生就住在这样一栋房子里,拉了门铃之后我站在栏杆外,想到这宅邸的确配得上他,心里有些快意。这阔大的石门有种颓败的豪气,与张扬的诗人正相称。虽然我听见铃声穿透了屋子,但无人应答,我摇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一个老妇来到了门口。

“你要干吗?”她问。

她的黑眼睛倒好看,但是情绪不佳,我猜她是在这里照顾老诗人的。我把名片递给她。

“我跟你的主人有约。”

她把大门打开,让我进去。她让我在那里等着,之后便丢下我上楼去了。这座建筑的各处比例都很大气,但油漆已经黯淡,地上的瓷砖多有碎裂,墙壁上还可见到多处灰泥大块大块地剥落。这里每样东西都散发着贫寒的气息,却看不出邋遢。院子中间有张桌子,两侧各放一张摇椅,桌上的报纸已经是半个月之前的了。我开始猜想在温暖的夏夜,坐在这里抽烟时,是怎样的梦幻充溢他的思绪。柱廊之下,墙上挂着一些西班牙的绘画,颜色暗沉,画艺拙劣。有几个积灰的雕花立橱四下立着,上面有修补过的瓷质盘碟。

这个场景,再加上我朦胧勾勒的种种联想,和这位浪漫诗人的形象太过相称,我几乎要被这个地方的气魄压倒。这种高贵的贫苦笼罩着他,其美好不亚于他年轻时的不可一世。但现在有些局促起来。我点了一支烟。

我是照着时间来的,不知老先生是叫什么给耽搁了。这种寂静让人有些不安。

我听见有声响,心跳快了起来。我现在有些激动了,等到看见他走下楼梯时,我屏住了呼吸。他一只手里有我的名片。这是位个子很高的老人、非常瘦削,皮肤是旧象牙的颜色。花白的头发依然很茂密,而浓密的眉毛依然是乌黑的,这让他的黑眼珠里闪过的火焰更添了一分严峻的气势。以他的年纪,眼神里依然保有那样的光芒,真是让人赞叹。他的鼻子是鹰钩鼻,嘴唇抿得紧紧的。他不带笑意的眼神落在我的身上,冷静地审视着我。他的衣服从上到下是黑色的,一只手中拿着一只宽边帽。在他的仪态中有种自在和高贵。他完全是我希望的样子,我看着他,终于懂得他是如何深入人们的头脑,触动他们的心灵的。他身上没有一寸不像个诗人。

他进了院子,缓缓向我走来。他的眼睛也绝对像是鹰的眼睛。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个重大的时刻,因为他就站在那里。看着这个西班牙过往伟大诗人的继承者,我想到了华美的埃雷拉、怀旧和感人的路易斯修士、神秘主义者圣十字若望和艰涩难懂的路易斯·德·贡戈拉。他是这条悠长传统的最后一人,他踩着诗界先辈的足迹丝毫不用汗颜。我莫名地在心里唱起了卡利斯托先生最有名的情诗,轻柔而动人。

我很不好意思。还好我之前准备了该如何跟他打招呼。

“大师,我这样一个外国人能和您结识真是万分荣幸。”

他犀利的眼神中突然有笑意摇曳了一下,严厉的嘴唇也有那么一瞬间被微笑弯成弧线。

“我不是诗人,先生,我是卖猪鬃刷子的。你弄错了,卡利斯托先生在隔壁。”

我找错了地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埃西哈”,白色的房子,雄伟的纹章,曾经的财富和满载而归的人们,都在暗示这个地方曾经的不平凡。
B.听到“我”的介绍,“老诗人”“犀利的眼神中突然有笑意摇曳了一下”,这个细节体现了他心里对“我”的揶揄。
C.文中两次写到“我”的心跳加快,今昔相连,前后呼应,突出地表达了“我”对“诗人”的无限崇敬和仰慕。
D.小说讲述“我”去拜访诗人,却找错房子并认错人的故事,以第一人称的全知视角叙事,使文章更具真实性和感染力。
【小题2】请结合小说情节发展概括“我”对诗人的感情,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文本中诗人从始至终并未真正出现,小说却以“诗人”为题,请结合作品内容对此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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